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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土建国到底是西周的分封制还是古代的封建制度?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04/30 01:12:14
封土建国到底是西周的分封制还是古代的封建制度?
简短回答.名词解释封土建国.
封建制度是一种社会制度.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王族和功臣分封领地,属于政治制度范畴.狭义封建制指分封制.而封建社会指实行封建制度的社会状态,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常用的学术名词.
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封建社会”与西方学者的“封建社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为都使用了同一个名词,使人混淆.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封建社会”是指地主或领主占有土地并剥削农民或农奴的社会形态,西方及台湾学者的“封建社会”指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王族和功臣分封领地,是一种国家管理“制度”而不是一种“社会”,属于政治制度范畴.
许多中国大陆及西方史家并不认为中国有过严格意义上的封建社会(分封制度),或者认为中国封建制仅限于周朝甚至西周时期(请参见分封制).但根据马克思主义史学(原本,马克思本人曾声明马克思主义史学仅适用于西欧不适用其他国家文明社会,但其后的列宁、斯大林等人将这一史学的适用性推向全世界),历史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经历过封建社会时期,如欧洲从9世纪到大约15世纪,都算是封建社会时期.而中国从战国时期开始,也历经很长的封建社会时期.封建社会中除了强调土地划分拥有权之外,通常也有上对下,很明显的阶级制度.
另有中国史家梁漱溟批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他主要是反对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南的中国革命.梁漱溟反对中国革命的一个重要理由,是认为马克思主义是欧洲近代社会的产物,只适用于欧洲,而不适用于中国,因为中国的国情与欧洲不同,具有自己的特殊性.“马克思以机械观的眼光来解说社会的蜕变改进,我想在欧洲或是适用的,……倘必以此为准据要普遍地适用于一切民族社会,恐其难通;尤其本此眼光以观测印度文化或中国文化已开发后的社会是不免笑话的”.
“封建”即“封土建国”,即天子把自已直接管辖的王畿以外的土地,分封给诸侯,并授予他们爵位,诸侯再分封贵族,诸侯和贵族在自己的领地上有相当的自主权.
“封建”一辞,最早见于春秋时富辰之说:“周公吊二叔之不咸,固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封建制度”中“封建”的原始含义,即“封”土而“建”国,“封”之本义起始于“丰”字,在甲骨文与金文中,其字形状如“植树于土堆”,故“封”是“疆界”“田界”之意[1].“建”乃由“封”而来,“建”字可见于金文,指“建国立法”;古文献中之“封建”即“分封制”.
“封建”,简单言之是指王者以爵土分封诸侯,而使之建国于封建的区域.这是上古时代战胜的部族对于战败的土地和人口施行的一种统治方式.由此可见,所谓封建,自应有部族战争以来已有雏形.但封建制正式起源于何时,近代学者说法不一,有人主张始于西周.封建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起源时间已经难以考证.根据史记记载,黄帝时代,“诸侯咸来宾从”、“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黄帝“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这描述的便是早期的封建制度.五帝三代时期不断发展,到周朝时封建制度的完善程度达到顶峰.柳翼谋谓:“自唐、虞至周皆封建时代,帝王与诸侯分而治之”,即从尧、舜经夏、商到周朝,采用的都是封建制度.
周室鉴于当时诸侯之众而又各据要津,后世必为共主之患,乃著兴灭国,继绝世之名义,封建诸侯,分封周姓和功臣到各要地,利用各地原来的氏族部落建立国家,势力始自上达下,周天子正式成为天下共主,周朝的封建规模正式完成.传说中圣王的后裔和商的遗民以及立功的将士,让他们在地方作“诸侯”,分区管理,辅佐周王,被封的“诸侯”在“封国”内继续分封,通过这种逐级分封,下级对上级承担缴纳贡物,军事保卫,服从命令等义务.
周朝时期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进贡即可尽义务.然而西周时各诸侯国的军队并不由国君掌握,而是在周天子的守臣手中.如《左传》:“齐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国氏和高氏就是掌握齐国兵权的守臣.东周诸侯国军队为国君所掌握,直接导致了周室的衰微.周王是共主性质的(共主是氏族社会遗留的领袖模式,禹为最后的氏族共主).诸侯的土地理论上在其死后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袭.春秋时期,随着井田制的瓦解和争霸战争的发展,周朝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取代,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名存实亡,“封建制度”开始破坏.春秋战国,大国兼并小国,多以其国境置县,封建制度逐渐式微.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对国家政权实行中央集权制,取消“封建制度”,秦王朝在全国推行单一的“郡县制”.
汉朝承袭了秦朝“郡县制”这种行政区划管理制度,与秦行政区划不同的是,在推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推行封国制,封国包括王国和侯国,这种两种并行制又称“郡国制”,两汉时期虽郡国并行,但仍以“郡县制”为主.汉朝初期,刘邦面对拼凑起来的诸侯势力和亡秦后的六国背景,首要任务是:勉力维持稳定局面,铲除异姓诸侯王,以分封子弟的方式,调和异姓诸侯王与郡国制的两极偏差,刘邦与项羽相争时,先后分封七个异姓王.称帝后,又分封同姓九王,使后来中央政府及封国之间的对立,延续了很长的时间.汉初恢复封建制,同时又施行郡县制,使郡国杂处,以相牵制,对维护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起到积极作用.
中国历史上自三国开始直至最后一个王朝清朝,各个时期国家行政区划管理上不同程度实行了“封建制度”,但分封不是主体;各个朝代政权稳定以后,封国与侯国实际成了行政区划体系之一,或形式上分封;即使存在军阀割据政权,大多数情况下,要领受中原王朝的册封,如五代十国时期十国之一的楚国之国王马殷,尽管于907年建国,仍旧于927年(天成二年)接受中原王朝后唐册封为“楚王”.
封建制度是适应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社会政治制度.唐代柳宗元在《封建论》文中认为:“封建非圣人之意也,势也.”柳翼谋认为,由封建制而入郡县制,“以一政府而统制方数千里之中国,是固国家形式之进化,抑亦其时思想之进化也”.封建社会发展成为一国政府体系统一治理的完全大一统社会,可说是社会进化(包括产业、商业、科技、交通、军事、行政、思想等发展)的必然结果.封建社会变为大一统社会,世袭贵族和全民阶级制度被取消,代之以官僚选拔和行政制度,确立了广大人民之间的平等原则;而基层民间自治机制,仍得以延续发展;在中央则采用君主集权制,直至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