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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政务和国际电子政务的差距?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4/28 03:29:19
我国电子政务和国际电子政务的差距?
1、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已经落后于先进信息技术国家,发展电子政务的任务十分紧迫.
  世界主要经济技术大国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电子政务的发展十分迅速,政府管理和服务已经初步实现了电子化,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家庭上网密切融合,国民经济信息化的水平大大提高,开始初步形成信息社会的雏形.而我国的电子政务才刚刚起步,电子政务的理论和政策研究尚属空白,应用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发展很不平衡,与主要信息技术国家的差距还很大,发展电子政务的任务十分紧迫.
  2、在发展电子政务的认识上还存在不少误区.
  我国在发展电子政务方面还存在不少错误认识.一种是把电子政务仅仅当做政府部门的计算机化,不重视软件的开发和政府业务流程的整合,而是用计算机系统去模仿传统的手工政务处理模式,结果很多政府部门的计算机设备成为高级打字工具,或者成为一种摆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种是简单地把电子政务等同于政府上网,以为把政府一些政策、法规、条例搬上网络就万事大吉,没有把传统的政务工具同网络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这些都是只注重信息手段而忽视政府业务流程改进的结果.
  3、电子政务基础信息建设落后.
  目前由于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还未全面完成,网络的运行速度还很慢,各地政府的计算机、电信设施网络设施的建设普及率还不高,尤其是在偏远和落后地区更是距离遥远,整体的物质和技术还远远不能适应建设电子政务的需要.此外,我国电信服务的服务价格还较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网络的普及和电子政务的应用.
  4、电子政务的发展缺乏统一规划,也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都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政府工作和国家信息化的重要战略,制定了相应的政府电子政务规划.如英国政府发布了《政府现代化白皮书》,提出建设电子政务的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加拿大政府发布《利用新技术更新政府服务规划》,法国政府发布《信息社会政府行动计划》;荷兰、意大利政府提出《电子政务行动计划》;日本政府发布《促进政府广泛应用信息技术纲要》等等.各国还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实施政府电子政务.如英国在内阁办公室成立信息中心(Central IT Unit-CITU),美国成立了信息技术理事会(Governmen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Board-GITB),爱尔兰政府成立了信息社会委员会(Information society Commission)等,负责电子政务的研究、规划和实施.
  目前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缺乏宏观规划,国家没有提出明确的电子政务发展目标,也没有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各地电子政务的建设是各自为政,采用的标准也各不相同,也没有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5、电子政务立法滞后.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为了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电子政务应用的法律规定,如英国政府于2000年5月通过电子通信法案,确定电子签名和其他电子证书在法院审判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并授权政府部门修改有关法令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实施扫除障碍,其他国家也都制定或修改了相关法律,允许电子签名的使用,承认电子支付的合法性,并出台相应的网络安全政策.
  由于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较晚,目前只是由行政机关对互联网管理出台了一些限制性的行政法规,而对于如何促进电子交易、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支付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
  6、电子政务的内容亟需充实.
  从我国已有的电子政务网络来看,电子政务在内容和形式上存在大量问题:首先是内容有限,相当多的政府部门电子政务网仅仅局限于把一些法律、法规、政策、条文从纸上搬到网上,公开的信息数量少,质量也不高,网上信息更新很不及时,网页与网页之间的连接渠道少,各级政府的电子政务还没有形成网络;其次,政府信息网络重视了网页的介绍宣传的静态功能,而对于政府部门的信息未有动态的反映,也缺乏和用户的交流沟通手段.群众虽然从网上可以了解一些政务信息,但要办理一些事务却缺乏必要的渠道,政府与上网公民之间缺乏互动性、回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