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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银行具体定义是什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4/28 08:34:03
中国商业银行具体定义是什么
它不是一个确切的银行,他具体包含哪些银行?
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是百姓、企业、政府、机构等最常用的银行.银行有多种,如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政策性银行、储蓄所、信用社等等.不同银行的目的、作用、功能、操作、经营范围、经营科目、服务对象、对风险的容忍度等等有很大区别,甚至完全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企业及机构的存款、发放贷款、票据贴现及中间业务等.它是储蓄机构而不是投资机构.
基本定义
最初使用“商业银行”这个概念,是因为这类银行在发展初期,只承做“商业”短期放贷业务.放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放款对象一般为商人和进出口贸易商.人们将这种主要吸收短期存款,发放短期商业贷款为基本业务的银行,称为商业银行.我国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我国的商业银行主要包括:
5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
其余还有138家城市商业银行和约240家农村商业银行(另有多家正在筹建,所有农村合作银行均要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外加邮政储蓄银行. 
另外,自2007年3月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开业以来,截至2012年9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799家,其中中西部地区481家,占比60%.
商业银行的特征如下:
(1)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一样,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它也具有从事业务经营所需要的自有资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它与其他企业一样,以利润为目标.
(2)商业银行又是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的特殊企业.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于经营对象的差异.工商企业经营的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而商业银行是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经营的是特殊商品…一货币和货币资本.经营内容包括货币收付、借贷以及各种与货币运动有关的或者与之相联系的金融服务.从社会再生产过程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是工商企业经营的条件.同一般工商企业的区别,使商业银行成为一种特殊的企业——金融企业.
(3)商业银行与专业银行相比又有所不同.商业银行的业务更综合,功能更全面,经营一切金融“零售”业务(门市服务)和“批发业务”(大额信贷业务),为客户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务.而专业银行只集中经营指定范围内的业务和提供专门服务.随着西方各国金融管制的放松,专业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但与商业银行相比,仍差距甚远;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上具有优势.
主要性质
商业银行是企业,具有企业的一般特征
如:必须具备业务经营所需的自有资本,并达到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最低资本要求;必须照章纳税;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以获取利润为经营目的和发展动力.
商业银行是特殊的企业——金融企业
商业银行的经营对象不是普通商品,而是货币、资金,商业银行业务活动的范围不是生产流通领域,而是货币信用领域,商业银行不是直接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的企业,而是为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企业.
商业银行是特殊的银行
商业银行作为特殊银行,首先在经营性质和经营目标上,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不同.商业银行以盈利为目的,在经营过程中讲求营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不受政府行政干预.
法律性质
1.商业银行的成立实行特许制
商业银行由国家特许成立,发放银行经营许可证的部门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特许审批过程主要是:首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然后由中国银监会予以审查.形式审查要弄清各种申请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质审查要弄清申请人是否符合各项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条件.审查通过后,由申请人将填写的正式申请表和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报中国银监会特许批准并颁发经营许可证.值得一提的是,特许批准的权力完全属于国家,符合成立商业银行的各项条件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取得经营许可证.
2.商业银行是企业法人
商业银行具有企业性质,拥有法人地位.企业是经济组织,以营利为目的;法人也是组织,但其范围不仅包括企业而且包括非企业组织和团体.企业法人可以作为复合词对待,它本身也是法人的一种分类.我国1986年的《民法通则》有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的分类.企业法人是从事生产、经营,以创造社会财富,扩大社会积累为目的,实行经济核算制的法人.1993年12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将企业法人分为两大类三种形式.第一类是有限责任公司,包括由若士股东共同投资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第二类是股份有限公司,这类公司的股份公开发行并且可以以股票形式上市流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和机构设置都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的法律性质是特许成立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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