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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君主集权制度对历史有何影响?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01 09:03:25
明代的君主集权制度对历史有何影响?
一、明初的开国制度
1 、政权机构的改革
①废中书省、丞相制和设立内阁
②改行中书省为三司鼎立
③健全司法监察机构
④设立锦衣卫特务机构
⑤分割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
2、创立卫所加强军事统治
3 、编定《大明律》
4 、学校教育和科举制度
5 、加强对民间基层的控制管理
6 、整顿吏治严惩贪官污吏(重重肃吏治)
7、镇压反对势力树立皇帝权威(屠杀功臣)
①胡蓝之狱
②限制和打击豪强大族
③特务政治与文化专制
二、从“靖难之役”到仁宣之治
1、靖难之役
2、永乐政局
3、仁宣之治
三、明朝前期社会经济的恢复
1、恢复社会经济的措施:
明初的经济十分凋敝,犹以中原为最.山东、河南竟“多是无人之地”.为了恢复发展生产,明初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①继续改善劳动者的地位.
② 鼓励垦荒屯田的土地政策.
③明太祖还以强制命令督促农民进行经济作物种植.
④大力兴修水利.
⑤明初重视地方仓储建设,规定地方州、县各置东西南北四所“预备仓”,
⑥推行了一些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政策.
2 赋役制度
3 社会生产力即(社会经济)的发展:
明朝前期恢复社会经济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就.
①史称:“洪(武)、永乐、熙、宣德之际,百姓充实,府藏衍溢,盖是时……上下交足,军民胥裕”.元明这际战乱造成的户口减少等问题逐步解决:首先户口由洪武十四年的 1千余户增至26年的1600万余户;口由洪武14年的5980余万增至洪武26年的6千余万.永乐元年(1403),口数更达6660万.
其次,垦田数字增长更为显著.洪武时大力推行垦荒政策,全国垦田数逐年上升.(见教材)洪武七年( 1374年)92万余顷;十二年增加27万余顷.(洪武元年到13年,新增180万余顷.)二十四年时,全国官民田数为387.4万余顷,其中一大半是明朝建立以来新开辟的耕地.
其三,由于粮食总产量的提高,明廷税粮收入也在逐步上升.洪武 14年,全国征粮2610余万石;26时增至3279万石.12年间增加600多万石.屯田收入由洪武后期的500万石到永乐时已达2345万石.一时“府县仓廪蓄积甚丰,至红腐不可食”.在朝廷提倡督促下,经济价物的种植也有很大发展,特别是推广棉花种植的成就最为突出.布帛、丝绢、棉花绒等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所收折色钱也由洪武时的400余万锭增至永乐后期的1500万锭.
②手工业也大为发展.官营手工业主要有矿冶、造船、制瓷、织染、军器、制盐等行业,生产规模大、分工细,人身依附关系比元朝缓和,南京城北龙江船厂和太仓刘家港是当时的造船基地.郑和下西洋的船多半是龙江制造的.此外,潮州、广州、漳州、泉州、福州、明州、山东临清、登州、河北直沽、辽宁金州、海州等地,造船业都很发达.北京的宝源局(铸钱)、军器局、铸钟厂、苏州的织染局、景德镇(景德镇的瓷器见书 P252-253)的御制瓷厂等都用大批工匠.私人手工业方面主要有矿冶、制瓷、织染等.突出的是棉纺织业.初由官办设13处铁冶所.洪武28年,改为民营税1/15.官矿衰、民旷兴.产量在以永乐到宣德升7倍.
③商业发展城市经济繁荣.明初整顿驿站,设立递运所、急递铺等官方交通设施,永乐时疏通运河,均为商业发展创造了便利条件.除南、北两京处,江南的苏州、杭州,运河沿岸的淮安、济宁、临清、德州等地,都成为比较著名的城市.宣德时,全国 33个城市增收商税,府、州县皆有税课司、局,反映出商业逐渐繁荣的情况.
四 明朝前期流民现象的普遍化和流民暴动
1 土地兼并、赋役不均.
2 流民普遍化(英宗正危机,流民已遍布全国,多达数百万成为一个困扰政府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3 叶宗留、邓茂七起义.
第三节 明中后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危机
一 明中期社会矛盾和社会改革
1 宦官专权:
2 首辅专权与内阁纷争
3 边防残破
4 土地兼并与流民失业
5 农民起义
二、张居正改革
明中期社会矛盾进一步发展,嘉靖中期以后政府财政长年亏空,变本加厉催征搜刮的结果,非但不能改变“匮乏之极”困境,反而愈发激化阶级矛盾,陷入“神运鬼输,亦难为谋”,濒于崩溃的深刻危机之中.倘不采取有效措施补救,“元末之事可为殷鉴”,除非“得磊落奇伟之士,大破常格,扫除廓清,不足以弭天下之患”.张居正改革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地主阶级改革派力图缓和矛盾变法自救的产物.
张居正(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县人,嘉靖二十六年( 1547年)进士,穆宗隆庆元年(1567年)入阁,次年上《陈六事疏》,提出省议论、振纪纲、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六条改革方案,未被采纳.隆庆六年,穆宗病故,继位的神宗仅只10岁,内廷由慈圣皇太后主政,外廷由高拱为首辅.不久张居正结纳宦官冯保,排斥高拱,当上了内阁首辅.张居正遂以首辅的身份“任法独断,操持一切”,毅然在全国范围发起一场力挽狂澜的变法革新运动.使明王朝的统治一度出现中兴的景象.
1、整顿吏治:整顿吏治既是改革本身的一个重要内容,又是关系到整个变法革新能否启动并取得成功的前提.张居正认为“致理之遣,莫急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核吏治”,明确把“核吏治”当作“安民”、“治理”的前提.他一开始就围绕“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等方面,大刀阔斧进行整顿,以刷新振举“纪纲不肃,法度不行,上下务为姑息,百事悉从委徇,以模棱两可谓之调停,以委曲迁就谓之善处”的颓风.惟有加强集权,重诏令,振纪纲,方能“张法纪以肃群工,揽权纲而贞百度”,革新法令才能畅行无阻.张居正强调治理天下须“悬法于众”,以法理政,坚持“刑赏予夺,秉持公道”,以振扬风纪,使天下信服.厉行整顿“严其约束”的结果,使得“九围之人,兢兢辑志;慢肆之吏,凛凛奉法”.提高行政效率、朝令夕行,也是整顿吏治的重要内容.为了建立有效的考核考绩制度.张居正于万历元年(1573年)创设颁行考成法,考成法的精神是“立限考事”,“以事责人”.即由各部衙制定一式三份收发文簿,分别留部作底本、送六科备注、交内阁查考.据其道途远近、事情缓急,“定程限,立文簿,月终注销.抚按稽迟者,部院举之;部院容隐欺蔽者,六科举之;六科不觉察,则阁臣举之.月有考,岁有稽”.“误者抵罪”使每件公事落到实处.明初定制,六部和六科均绕过内阁直接向皇帝负责,张居正行考成法加强了内阁事权,由内阁通过六科、都察院控制六部,而各省抚按则听命于六部.最终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机构都由内阁控制,从而加强中央集权,使内阁成为变法的中枢.从内阁——六科——六部——察地方藩、臬等司及私按两官;再以两司察州、县官.层层督察,从而形成一个从内阁到地方官逐级督察的严密的考核考绩制度.为排除宦官干政,他还专门告诫冯保“裁抑其党,毋与六部事”,从组织机构上保证新法畅通.这种由三个机构互相监督定期审核各级官僚政绩施行赏罚的做法,有力地提高了办事功效.张居正整顿吏治,务求法之必行、言之必效,取得了明显成效,如傅维麟《明书》所赞扬的,虽“万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如疾雷迅风,无所不披靡”.所有官员,百事惟谨,使政风大变,由于行政效率提高,地方官皆按期定税,缓解了最吃紧的财政困难.张居正称:“近年以来,正赋不亏,府库充实,皆以考成法行,征解如期之故”.
2、(边防新政):整饬边疆 “外示羁縻,内修守备”,是张居正推行边防新政的指导方针.“内修守备”的重点是,加强北边防务,提高军事抗衡能力.为此相继起用在东南抗倭立大功的谭纶、戚继光、王祟古、方逢时、李成梁等著名边将,主持蓟镇、宣府、大同、山西和辽东边务.并在积极操练兵马提高军队战斗力的同时,大力加固增设城防,修筑明长城.明长城不但在重点设防地段用砖石砌筑,内填泥土石块,十分坚固;而且形制结构也更趋完备合理.戚继光于蓟镇边垣创建1300余座空心敌台,“下发火炮,外击敌贼,贼矢不能及,敌骑不敢近”.为提高长城防御体系的整体实力,又于战略要地加修双城乃至多道城墙,增修辽东边墙,加强对侧翼、纵深和外围间隙地带的防御.隆庆年间,张居正虽然不是首辅,但他实际上主持了北方边务.除了奏请任命有功之臣担任北边守将之外,针对明朝自永乐以后,军政方面主管官员都由科举出身的文人担任,而且边防军政受到由都察院派出的巡抚、巡关御史以及监军宦官的监督和制约.这种做法对于控制军队、防止割据具有一定的作用,但也降低和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尤其是监察官员制肘太多,使带兵的武将无所作用.为了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必须赋予军事将领“专断”的权力.于是张居正奏请穆宗赋予边将更多主动权,大大提高了战守能力.
张居正在加强战守力量的同时,又积极寻求改善蒙汉关系.张居正的“外示羁糜”,是在“内修守备”的前提下,力争改善汉蒙关系,积极加强友好往来.隆庆四年( 1570年)冬,俺答汗爱孙巴噶奈济因家庭纠纷,愤而出走降明.宣大总督王崇古和大同巡抚方逢时力主安抚优待,以此为契机改善明朝与蒙古各部的关系.张居正立即指示厚礼接待,并抓住时机,利用鞑靼部的矛盾,力促俺答改弦更张,实现议和.俺答在“约诸部入寇”未能得利,军事上无法取胜,而经济上又迫切需要换取农耕区产品以补自身单一经济不足的情况下,被迫“使来请命”,乞封议和.隆庆五年明廷诏封俺答为顺义王,分别授予俺答属下65人都督、指挥等官职.双方还议定开放多处互市市场,最终达成“隆庆和议”.张居正的边防新政取得巨大成功,从此“戎马无南牧之儆,边氓无杀戮之残”,每年“所省征调费不啻百万”,长城沿线出现了“六十年来,塞上物阜民安,商贾辐辏,无异于中原”的兴旺景象.
万历初年,张居正为首辅,更加强了“内修守备”的工作.一方面他以“积钱谷、修险隘、练兵马、整器械、开屯田、理盐法、收塞马、散叛党”八事督课边臣,务必使边防军事落之实处,行之有效;另一方面,知人善任,大胆任用堪当一面的将领全权处理边防事务.在张居正执政及其以后的二三十年间,北边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
3、兴修水利:明朝的财赋供应地主要在江南,南粮北运,以漕运为便.但是,自正统以后,黄河屡屡溃决,给漕运带来了很大困难.隆庆万历之际,由于黄河溃决,运道堵塞,曾经恢复过海运,但以失败告终.海运失败,运河又成为必治之道.在万历初年,黄河年年泛滥,淮扬间湖堤溃毁,运道难通.由于黄河的长期泛滥,水势分流,黄河故道泥沙沉积,尤其是入海口,水流不畅.因此,黄河入海问题成为最关切的问题.如何疏浚入海河道,有两种意见.张居正采纳了季训的意见,用一年半时间,修筑黄河到淮河的堤坝,有效地抑制了黄河泛滥,使漕运畅通,同时,使多年的弃地复变为良田.潘季训的治河办法,对其后数百年的江工都具有深刻影响.
4、清丈土地:嘉靖、隆庆时期,边疆军费消耗巨大,皇室贵族又奢侈浪费,造成明朝多年来财政入不敷出、国库空虚的局面.张居正当政后,首先是裁减冗官冗费,尽量压缩政府开支.对皇室的奢费,也据理力争,尽量控制.张居正在整顿财政方面,大力贯彻量入为出、节省开支的原则,对缓解财政危机有一定作用.但是,节流只是一种补救措施,要从根本上解决国家的财政危机,还要开源.重点是整顿赋役.
5、经济改革:推行一条鞭法整顿赋役制度、扭转财政危机是张居正改革的重点.明中叶由于土地兼并、隐漏,人口逃亡流失,户田二籍混乱失真,“豪民有田无粮,穷民摊派受病”,朝廷控制的田亩、人丁日益短缩,财源祜竭,所谓“私家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病实在此”.针对这种弊端,张居正于万历六年(1578年)或八年对“天下田亩通行丈量”,总计田数7013976顷,比明初还少100余万顷.主要目的是复旧额.较弘治时期多出300万顷.其中虽有部分因官吏改用小弓丈量以增加田额的虚报浮夸之处,但也确实清查出相当一部分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清丈使“小民实被实惠,而于官豪之家殊为未便”,所以遭到反对.但有利于改变赋役不均状况,使得“粮不增加而轻重适均,将来国赋既易采纳,而小民如获更生”.
三、明后期的社会危机
1 明后期社会矛盾的激化
2 东林党议
第四节 明朝中后期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
一 农业的增长和发展
1 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
明代嘉靖、万历时期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尤其是长江流域为中心的广大南方地区,人口繁衍,土地开发,商品市场更加繁荣.无论农业生产工具还是生产技术都在前代基础上得到进一步提高.农耕工具增至 122种,渐臻完备.明末徐光启著《农政全书》反映了在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上的进步,成为这一时期农业科技发展的突出标志.在此基础上农作物产量明显提高.福建(闽江三角洲)、浙江(长江)等地水稻早晚间作,一年两熟,广东(珠江)甚至出现三季稻,“连岁三四收”.水稻品种繁多,占城稻等优质稻得到推广.江南水稻一般亩产二三石,有的高达五、六石,甚至个别地方岁收以“亩入十石为上功,七石为中功,五石为下功”,产量相当可观.北方、北直隶地区也开垦了更多的水稻田;山东、河北、陕西的关中等地区,麦、豆、玉米或谷子或黍或稷的二年三熟制已成为一种基本耕作制度.明代轮作夏种技术的普遍应用,大大提高了粮食亩产.(清前期在江南一带大面积推广双季稻,产量继续提高,湖广的黄梅、荆州以及浙江、福建、四川的某些府县,上田亩产至五六石或七八石.)除稻米外,明清时期北方黍粟类产量也有所提高.特别是玉米、蕃薯等高产作物的引进和推广,意义更为重大.蕃薯原产美洲,明万历年间传入中国,开始在闽粤、江浙四省种植,因其耐旱且高产,口味也好,“不与五谷争地,凡瘠卤沙田勺皆可以长”,逐渐向北移植,至清代已推广到全国,“每亩可得数千斤,胜种五谷几倍”.原产美洲的玉米(正德以前即传入中国),也于明嘉靖年间经由中亚传入我国西北,并逐渐移植内地,并未受太大重视,明后期,主要在西南和东南少数分散的地方种植,并渐渐成为山区人们生活的主要粮食作物.在明末,它成了长江中上游流域山地,尤其是汉水流域山区的重要粮食作物.清代于全国范围普遍种植,“种一收千,其利甚大”.粮食产量的大幅度提高,对于减轻人口增长压力、增强抗灾能力起到积极作用;并有可能提供更多商品粮,有利于发展经济作物,为农业人口流向手工业部门创造条件.
2 粮食生产区扩大:(长江中游、汉江流域)
明代前期,淮河流域、湖北平原由于长期社会动荡,人口较为稀少,大量土地未被开垦.整个西南山区,广东、湖广的相当一部分,淮河流域和部分北方地区,还有未加系统开垦的可耕地.明中叶,北方地区的农民困天灾人祸(如黄河多次泛滥)纷纷从河南、山东、淮河等地迁出,他们中一部分迁到江浙江、福建、广东等省的山区,一部分则来到江汉平原和洞庭湖周围.也此同时,江财、江西、浙江、福建等省的劳动者,也开始较大规模地移居到湖广地区,尤其是江西省人,在湖广地区垦种土地者人数最多.河南山东等地的部分流民,则滞留在汉水流域的荆襄山区,他们在这些地区垦荒围湖,渐渐定居下来,开广耕地,使湖广地区成了明朝新兴的粮食产量.
由于长江下游的江南地区贡漕粮任务繁重,特别是这一地区人口迅速增长,城市居民人口增加,本地粮食已供不应求,而必须仰仗湖广地区的粮食供应.于是宋朝的“苏湖塾,天下足”,变成了明中后期的“湖广塾,天下足”.这是粮食生产格局的一个重大变化.
3 经济作物迅速发展
由于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和明初奖励种植经济作物政策的引导,明中后期经济作物迅速发展,无论种植面积、品种、产量都有明显提高.除了桑叶、棉花、茶叶、蓝靛、甘蔗、药材、果树外,油料作物花生于明中后期开始引进种植,烟草也于万历年间由吕宋引进闽广,成为明代后期福建地区重要的经济作物之一.(清代康乾时期,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继续扩展,形成许多以种植经济作物著称的专业地区.例如晚明开始在福建种植烟草,康熙年间已至湖南、广东、直隶、河南、陕西等省.清前期福建所种茶、腊、苎麻、蓝靛一类经济作物占到全部土地 1/3),烟草占地则至6/10~7/10,对传统农业结构有所突破.明清时期经济作物迅速发展,为手工业生产提供充足原料,其本身大多是为市场生产的商品,商品化程度明显提高.同时相对缩小粮食种植面积,扩大了粮食商品化的范围.
二 手工业的进步和发展
在农业增长和发展的同时,明中后期的手工业,尤其是民间手工业高度发展,无论行业种类、数量、规模、产量,还是工具、生产技术、质量经营方式等都有很大提高.
作为明代最为重要的手工行业纺织业,生产工具较前大有改进.
1 明代手工业进步最有代表性的是棉织业.
2 明代手工业进步的一个突出现象是,嘉靖万历年间民营手工业渐居于主要地位.
3 与此相应,明代官营手工业者的人身依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匠役制度出现互解现象.
三 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工商型城镇的兴盛
1 商品生产扩大:
社会分工扩大与商品贸易繁荣:明清时期在农业、手工业生产水平提高的基础上,社会分工进一步扩大.这首先表现在民间手工业脱离农业独立发展的趋势更加显著.明中后期江南一些城镇出现专门从事手工业生产的“倚织为命”的机户,如江南濮院镇有所谓“以机为田,以梭为耒”的“机业之家”,嘉兴王江泾镇“多织绸收丝缟之利,居民可七千余家,不务耕绩”,盛泽、黄溪四五十里间“居民乃尽逐绫绸之利,有力者雇人织挽,贫者皆自织而令其童稚挽花,女工不事纺绩而日夕治丝”.各种民间手工业正是在突破自给自足自然经济形态前提下发展起来的.其次地域性分工也日益明显.其中一类是农业生产内部由于水土、气候条件和种植传统不同而形成一些专门或主要为手工业提供原料的经济作物产区;另一种则是手工业生产地区和原料产地之间的区域分工,使手工产品、原料,包括部分农产品成为商品.如松江郡“官民军皂垦田凡二百万亩,大半植棉,当不止百万亩”,而“北方广树艺而昧于织,南土精织絍而寡于艺”,于是“乃棉花尽归商贩,民间衣物率从贸易”.以丝织织锦著称天下的成都,竟然“千里无一株桑”,原料来自“家种桑而人饲蚕”的阆中.社会分工扩大,使各自的产品相互成为商品,彼此成为等价物,并因此形成市场,奠立起破坏自然经济、刺激商品经济发展的基础.
2 商品种类众多:
明中叶以降商品流通扩大,民间贸易活动空前活跃.不但在手工业著名产区如湖州“各直省客商云集,里人贾鬻四方,四时往来不绝”,濮院镇“机杼之利,日生万金,四方商贾,负赀云集”;而且形成一些集散全国各地产品的重要集市场地.北方如北直隶河间府“行贾之商,皆贩缯、贩粟、贩盐铁木植之人.贩缯者,至自南京、苏州、临清.……贩铁者,斑器居多,至自临清、泊头,皆驾小车而来.贩盐者,至自沧州、天津.贩木植者,至自真定.其诸贩磁器、漆器之类,至自饶州、徽州.至于居货之贾,大抵河北郡县俱谓之铺户,货物既通,府州县间亦有征之者.其有售粟于京师者,青县、沧州、故城、兴济、东光、交河、景州、献县等处,皆漕挽;河间肃宁、阜城、任丘等处,皆陆运,间亦以舟运之”.南方即如江西广信府属偏僻的铅山“其货来自四方者,东南福建则延平之铁,大田之生布,崇安之闽笋,福州之黑白砂糖,建宁之扇,漳海之荔枝、龙眼,海外之胡椒、苏木.广东之锡、之红铜、之漆器、之铜器.西北则广信之菜油,浙江之湖丝、绫绸,鄱阳之干鱼、纸钱灰.湖广之罗田布、沙湖鱼、嘉兴西塘布、苏州青、松江青、南京青、瓜州青、连青、红绿布、松江大梭布、小中梭布、湖广孝感布、临江布、信阳布、定掏布、福青生布、安海生布、吉阳布、粗麻布、布坊生布、漆布、大尉竞.小刷竞、葛布、金溪生布、棉纱、净花、子花、棉带褐子花、布被面、黄丝、丝线、纱罗、五色丝布、杭绢、绵绸、彭刘绸、 绢、福绢.此皆商船往来货物之重者”.其间棉花、生丝、棉布、绸缎、纸张、烟草、蔗糖、染料、油料、木材、锡、铁、铜、铱器、铜器、农具、磁器,漆器以及其它手工艺品都成为重要商品.不但有生活资料,生产原料及生产工具也占有相当大比例.而且经济作物和手工业品集中产地对粮食的需求和依赖,还促进了部分粮食的商品化.如福建产糖区,“居民磨(甘蔗)以煮糖,泛海售商,其地为稻利薄,蔗利厚,往往有改稻田种蔗田者,故稻利益乏,皆仰给于浙直小贩”.盛产棉布的松江、嘉定一带,“县不产米,仰食四方,夏麦方熟,秋禾既登,商人载米而来者,舳舻相衔也,中人之家,朝炊夕负米而入者,项背相望也”.
3 白银成为主要货币:
与商业资本活跃: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也发生了一个重要变化.从唐宋以来一直流行于民间的白银,最终取得了明朝政府法定的钞币,成为通行的主要货币.随着商品流通的兴盛,促进了货币经济发展.明初曾实行纸钞,一度禁止民间金银交易,英宗时放松银禁,嘉靖后成为国家货币的主要成分,大数用银,小数用铜钱,实行银钱两本位制.推行一条鞭法后,政府征收的赋税中货币比重加大,田税、商税、手工业税、海关税,包括徭役,大部分用银折纳,官吏薪俸、国库开支也用银支付.更重要的是,市场上的商品也普遍用银计价交易,万历年间“自大江以南,强半用银”,福建地区甚至“虽穷乡亦有银秤”,贵金属已成为通行的十足的货币古因白银广泛流通,供不应求.嘉靖、万历年间通过海外贸易流人大量白银,沿海漳州、泉州一带已通行进口的西班牙银元,一些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开始用银计算劳动力价格,计时或计件支付佣金.据《农政全书》记载,湖州养蚕 20筐!佣金银1两;缫丝,每日佣金银4分.在商品化程度较高的地方还出现了零星的不完全的货币地租,湖北汉川县就有万历年间农民向地主交纳白银、实物各半的记载.至清前期此类情况已经比较普遍.货币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反过来又提供方便,刺激、推动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晚明上海“标布盛行,富商巨贾操重货而来市者,白银动以数万计,多或数十万两,少亦以万计,以故牙行奉布商如王侯,而争布商如对垒”.同时,白银也成为商人、官僚、地主积累财富的手段,便利于资本集中.(明中后期商业资本异常活跃,商人数量大大增多,他们拥有庞大资本,合伙经商,在各地设立会馆,他们以多缘为纽带,组成商帮,往往形成地域性的商业资本集团,从事全国性的商业活动.万历时,“富室之称雄者,江南则推新安,江北则山右(山西).新安大贾,鱼盐为业,藏镪有至百万者,其它二三十万则中贾耳.山右或盐或丝,或转贩,或窖粟,其富甚于新安”.山西“平阳、泽、潞,豪商大贾甲天下,非数十万不称富”.徽商、晋商之外,影响较大的尚有江右(江西)商、闽商、粤商、洞庭商、宁绍商、龙游商、吴越商、关陕商、河北武安商等,在工商业发达地区,如“江南大贾,强半无田,盖利息薄而赋役重也”,不再经营土地.他们主要从事贩卖,或贱买贵卖,或长途贩运,大规模批发.有的还兼营高利贷、典当或开设钱铺、兑店及牙行经纪等金融机构,并形成会票制度.有的甚至操纵金融,回钱取利.也有个别商业资本投入手工业部门,加工谋利.这些商帮,在此厉数个世纪中,一直操纵着中国的商业和市场.如有的江西商人“其货之大者摘叶为茗,伐楮为纸?坯土为器,自行就荆湖吴越间,为国家利”.有的徽商雇佣劳力从事铁冶开采,如处士朱云治“从兄贾闽,盖课铁冶中山,诸佣人率多处士长者,争力作以称,处士业大饶”.另有闽商“货潮丝者,往往染翠红而归织之”,在湖州买丝,至芜湖染色,然后运到福州织造.还有一些江南富商大贾“贸丝织缯绮,通贩贸易”,购来原料,直接加工成商品,再行贩卖.虽然从总体看,这种情况还较为零星罕见,但却萌发出一种引人注目的新趋向.
4 商业中心区广泛出现:
工商型城镇的兴盛: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直接导致工商业城镇兴盛.明中后期的城镇经济空前繁荣.首先老城市商业更加兴盛.有一类如北京、南京、苏州、杭州以及诸王封地开封、武昌、潞安等主要因政治、军事因素形成,此刻因工商业兴盛而格外繁华.如北京“天下财货聚于京师”,“四方之人威鳞集焉”.其次,新市镇大量涌现.沿运河的如淮安、济宁、东昌、临清、德州、沧州等,迅速发展为全国著名的商业性城市.由于长江上游的开发,长江在东西交通上的地位日益突出,沿江兴起了芜湖、九江、汉口等城镇,成为商业中心.其中汉口日益成为全国最重要的商业中心.江浙地区的新兴市镇星罗期布.东南沿海,特别是江南地区,经济发达,交通便利,又陆续兴起一批工商业城镇.这些城镇大多是因为拥有特种手工专业以及商业往来频繁而兴盛,成为某种手工产品和原料的集散地,并因此聚集众多牙行、商贾和行会.手工业的比重在城镇经济中明显增加,这是明代中后期城市经济和传统城市经济最大的不同.如盛泽镇“络纬机杼之声通宵彻夜,那市上两岸绸丝牙行约有千百余家,远近村坊织成绸匹,俱到此上市,四方商贾来收买的,蜂攒蚁集”.嘉善的千家窑镇则“民多业陶,甓植繁兴,贸迁日伙”.仅江南苏、松、杭、嘉、湖 5府地区,以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