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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对康德“自由=自律”的看法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05/01 09:16:05
谈谈对康德“自由=自律”的看法
要写这个论文
但我不知道具体观点是什么
西方伦理史上,康德第一个系统地阐述了自律概念,并把它确立为伦理学的基础.自由是康德道德哲学的拱心石.康德的自律概念正是以自由意志为前提的.在康德看来,人作为理性存在物,其意志应当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一种天赋权利,是每个人由于他的人性而具有的独一无二的、原生的、与生俱来的权利.一个人只有作为纯粹的意志存在物而不是作为一个自然的存在物,他才是自我决定的,才能“自己为自己立法”,才能在立法时不服从异己意志.(注:参见《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6页.)由此,康德把意志自由看成是阐明道德自律性的关键,从而高扬了道德的主体性,在伦理学上实现了所谓的“哥白尼式的革命”.
  相应的,康德在道德上强调“自律”而摈弃“他律”,强调敢于运用理智的勇气,而摒弃屈从于权威的懦弱.在康德看来,屈从于他律就是道德上的懦弱,道德懦弱是蒙昧主义盛行的前提;而自主的自律则是道德上的勇敢,道德上的勇敢是启蒙得以普及的前提.
  古希腊的箴言曰:“不经思考的生活,不是真正的生活.”现代思想启蒙运动继承了这一精神传统,同时具有破与立两个方面.破的一面是对等级制的批判,即在观念上破除传统社会所固守的“上智下愚”的精英主义,在政治上破除享有特权的英明少数与无权无势的愚昧多数之分.立的一面是确立“天赋权利”的思想,即人在生而自由这点上,具有天赋平等的权利和尊严,无论是国家、政府、群体、个人,良性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德的创建,都必须建立在对个人的自由和尊严的平等对待之上.也就是说,在启蒙运动中,首先是无分贤愚地相信人皆有独立的思考能力和自主能力,进而是无分贵贱地尊重每个人的自我思考和自主选择权利,把人从等级秩序的束缚下解放出来,放手让每个人成为自己的大脑和命运的主人.所谓“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全靠我们自己”,通俗地道出了康德式启蒙的真义.
  在此意义上,康德式启蒙的批判方向,与其说主要是针对知识蒙昧主义,不如说主要是针对道德蒙昧主义.所以,康德关于启蒙的论述与他对自由人的理解完全一致.他在论述个人与社会、与他人、与政体的关系时,在“人是目的而非工具”的前提下推出三条原理:1.社会中的每一个分子,作为人,都是自由的.2.社会中的每一个分子,作为臣民,同任何一个其他的分子,都是平等的.3.一个普通的政体中的每一个分子,作为公民,都是独立的.
  来自于“自由、平等和独立”的启蒙,就是让每一个体成为自己的主人,在理智上自我思考,在道德上自我决断,在行动上自我选择,在后果上自我负责.发现你自己、把握你自己、为你自己选择的后果承担责任.必须强调的是,在康德式启蒙中,自由与责任密不可分,自由的连带方面是自我负责,承担起与你的自由选择相关的一切的责任.换言之,自由的时代也是个人责任的时代,要自由就必须为自由选择的后果负责——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个人责任没有替代品”,此之谓也.
  正如以赛亚•伯林在《反启蒙运动》一文中对康德式启蒙的解释:“因为只有那些是其个人行动的真正主人的人,只有在做与不做之间享有自由的人,才能因他们的行为受到褒贬.既然责任必须伴之以选择的权利,因此无法自由选择的人,从道德上说不比木棍或石头承担更大的责任.”
  在康德式启蒙中,形式主义道德律把个人理性与公共理性结合起来:个人在公共领域内的道德决断(正义感),应该与普遍的社会公德相一致.所以,福科在论及康德式启蒙时,又将启蒙引申到理性自由运用的公共性上.他说:“当人只是为使用理性而推理时,当人作为具有理性的人(不是作为机器上的零件)而推理时,当人作为有理性的人类中的成员而推理时,那时,理性的使用是自由的和公共的.‘启蒙’因此不仅是个人用来保证自己思想自由的过程.当对理性的普遍使用、自由使用和公共使用相互重迭时,便有‘启蒙’”.(见《启蒙何谓》)在这里,福科进一步将“启蒙”与理性的普遍、自由运用与公共性联系起来,意在凸现“启蒙”所赖以成立的个人理性的自由运用,对于形成公共舆论和社会公德的关键作用.
  康德明确反对经验论和神学论的幸福主义道德观.他认为,这两种伦理道德观从苦乐、幸福、利益出发,认为人的道德建立在幸福之上,这种幸福主义的道德观是大错特错的,因为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和选择是大不相同的,“但不幸的是,幸福的概念并不确定,尽管每个人都想得到它,但它从来不能确定而且始终如一地说出他真正向往的到底是什么”[2].这种以幸福作为道德的本质的道德观,根本没有共同内容和普遍必然性,是不能成立有效的.康德既然反对以经验制约的道德观,那么就只有形式———“成为普遍立法的形式自身”,才是道德律令的最高原理.康德所谓的普遍立法的形式自身,即他所说的“自由意志”.自由意志也就是纯粹的实践理性.因此,康德认为人的道德根源不是追求个人经验的享受、感官的愉悦,也不是为了报答神的恩宠.道德的根源就在人自身的实践理性或自由意志之中,这种道德的归宿不是为了“欲望”、“爱好”或某种神意,恰恰就在于其自身,作为一种“义务”,其本身要求应当这么做而已,并不在于外在的某个东西.这样,康德就把道德的基础和根源从经验的外在对象(物)转移到先验的主体(人)的意志中来.道德不是一种外在要求的他律,而是一种自我义务要求的自律,全在于自我理性的自觉.把道德从他律拉向自律,揭示了人之为人的道德的本质特征,反映了康德对人类理性的高度赞扬和道德自觉的热情讴歌,具有一定程度的道德理想主义色彩.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并称赞康德是“道德领域内的思想巨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