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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开辩论会,主题是网络利与弊,我们是正方(利大于弊)请给我一些对反方提问的问题.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4/28 06:02:39
我们班开辩论会,主题是网络利与弊,我们是正方(利大于弊)请给我一些对反方提问的问题.
正方一辩:
各位评委,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能和对方辩友进行一次思想的碰撞与交流.网络日益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我们中学生也不例外,但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我方认为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是基于以下理由:
第一、中学生求知欲望强烈,正是学习的最佳时机,网络可以打开中学生视野,扩大知识面.上网可以及时了解时事新闻,获取各种最新的知识和信息,对以后的学习和生活都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上网可以充实头脑,只要留心就可以学到许多学校里学不到的知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网络的远程教育会给中学生带来无穷的益处.学生可以在一个个内容丰富、名师坐堂的网站中任意翱翔,如果上了网,网上各种试卷和典型题目应有尽有,学生就可以任意选择.鼠标一点,大千世界便尽收眼底. 所以网络对中学生的学习和成长都有利.
第二、中学生处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他们喜欢交朋友,渴望友情,网络就为中学生打开一扇门,让中学生很容易就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古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梦想今天通过网络实现了,我们可以在网上认识天南地北的朋友,甚至是外国朋友,极大拓展了我们的交际面,让我们的朋友遍天下.还有利于中学生了解不同的世界,不同的生活.过去孩子要和外界接触,会受到种种客观条件的限制.现在在网上,完全没有了地域、背景等约束,可以找到志趣相投的朋友.
第三、中学生喜欢创新,喜欢独树一帜,网络就可以促进中学生个性化的发展.“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中学生可以在各个BBS里张贴自己对各种问题的看法和见解,在与别人的辩论中学会辩证的看问题.中学生上网也可以提高自己某项业余爱好的水平,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写博客,传照片,制作flash,编辑视频,都成为一些中学生的爱好,把自己的创意展现的淋漓尽致.我们在学校读的是统一的教材,考的是一样的试卷,但我们中学生是有差异的,网络恰恰弥补了这种不足.在网上,你可以了解你喜欢的信息,学习你喜欢的内容,满足了中学生个性化的发展.
21世纪将是计算机网络时代,今日的莘莘学子将担任未来社会的栋梁.了解和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就是闯荡未来信息时代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今天我们在网络上获得的知识,就是明天的创造力.所以,我再一次陈述我方观点: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反方一辩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刚才对方辩友夸夸其谈,列举了网络的种种好处,我方并不否认网络对中学生有利的存在,但是有利就证明利大于弊了么?吸烟可以提神,难道就说吸烟对人体利大于弊么?今天的辩题是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我方就先从中学生身心特点上来进行分析:
中学生指所有如我们一样坐在中学课堂里的学生朋友们,在我国一般是从13岁到18岁的未成年人.这一阶段的未成年人有哪些特点呢?
首先,中学生身体尚未发育成熟,长时间的上网会影响身体发育,视力下降,脊柱扭曲,身体发胖等问题随之而来.近几年中学生近视率不断攀升,网络“功不可没”.而因为上网时常常注意力高度集中,废寝忘食,导致猝死的消息也时有耳闻,这样的例子还不够触目惊心,还不够发人深省么?对方辩友怎么还会认为利大于弊呢?
其次,中学生心理不够成熟,自制力不强,而面对网络强大的娱乐功能,很多学生上网成瘾,深陷其中.据有些专家调查表明,青少年上网时间普遍偏长.30.1%的调查对象有经常上网的习惯,82.5%的调查对象拥有自己可以上网的电脑.调查中,当问到最长的一次上网时间时,回答9小时的竟占31.8%,5-8小时的占25.9%.同时,中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还不强,网上还充斥着大量的不良信息,中学生容易误入迷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为没钱上网而去偷去抢甚至去杀人的新闻相信对方辩友也听过吧?怎么还能说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呢?
再次,中学生社会阅历不多,网上陷阱又无处不在.中学生在网上被诈骗,被伤害,甚至因为会见网友而被拐卖,杀害的例子也不少,对方辩友怎么还忍心鼓励青少年上网呢,将青少年置于危险之中呢?
最后,中学生的身份决定了读书学习是我们的天职,通过网络当然也可以学习,甚至如对方辩友所说有很大优势,可是网络娱乐功能的诱惑对中学生更强大,往往使我们偏离方向.学生上网究竟在做什么?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不完全统计,以学习为主要目的上网的中学生,美国占总数的20%,英国为15%,中国仅仅为2%.这惊人的对比,还不能说明问题么?
网络对中学生可以带来很多好处,但是并不意味着真的带来了那么多好处.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请对方辩友擦亮眼睛,看看现实吧,我们身边有多少同学沉迷网络而不能自拔,又有多少同学因为上网而成绩下降,又有多少同学因为上网导致近视.所以,我方观点是上网对中学生弊大于利.
正方二辩:
对方辩友大谈特谈中学生的身心特点,我方一辩所说的求知欲强,创造性强不也是中学生的特点么?现在我来批驳一下对方的观点.
首先,对方说中学生心智不够成熟,自制能力差,分辨是非能力差.对方辩友也说了,在我国中学生一般是在13—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他们不是婴幼儿,已经有了一定分辨是非和自制自控的能力,并不像对方辩友想象的那么无知,那么容易上当受骗.退一步说,我们分辨是非的能力不正是在分辨是非中培养出来的么?如果为了保护中学生,只给中学生看到真善美,从来接触不到假恶丑,他们怎么能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当他们有一天走向社会,又怎么能应付现实社会中的各种陷阱和复杂的人际关系?在无菌温室里长大的孩子,怎么有能力面对现实的风雨?反倒是网络,给了我们一个虚拟的空间让我们有机会提前认识社会而不会造成太大伤害,可以这样说,网络世界里,我们可以进行人生的彩排.
其次,我们不要就中学生的问题谈中学生,我们再看看现在的社会发展,今天中国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的办公都离不开网络,我们的教室里不也是如此么?今天的文盲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不会使用网络的人.如果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那我们中学生就应该像远离毒品似地远离网络,那我们怎么能适应将来的社会?使用网络已经不简单的是为了学习和娱乐,还是我们生存的技能.
再次,我们应该站在历史的高度,把中学生上网问题放到时代背景下.我们来看看当今时代的特点.当今时代是信息时代,没有信息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中学生如果今天不会使用网络,就必然会被淘汰,邓小平不就指示过“要从娃娃抓起”么?中学生不可能也不可以离开网络,难道对方还能说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么?难道我们要和时代背道而驰么?
所以,对方只看到中学生不成熟而看不到中学生在成长,只看到网络阴暗面而忽视社会趋势,才会得到如此错误的结论阿.
反方二辩
对方说中学生求知欲望强烈,但也承认中学生分辨能力比较差,那岂不就像一个饥饿的孩子一样,把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填,不管能不能吃,是不是毒药,这是何等的危险.刚才我方一辩已经从中学生的特点进行了阐述,现在再由我来比较一下利与弊的大小.
首先,对方一辩说网络有利于中学生的学习,我方一辩的数据充分证明了中学生上网的主要目的是娱乐,主要的上网时间也是在娱乐,学习不过是偶尔为之.网络搜索固然快捷,但是我们往往要在千万条相关信息中找到真正自己想要的信息,不也浪费了大量时间么?更何况,还有很多同学上网找作业答案,用网络代替了自己的思考,这怎么会有利于中学生的学习呢?
其次,对方辩友说网络拓展了中学生交际面,这话不假,但我们看到的现实是中学生的网友遍天下,但和身边家长老师同学的关系却日渐疏远了.有多少中学生为了上网和父母矛盾重重;有多少中学生在网上滔滔不绝,在生活中沉默寡言呢?又有多少中学生宁愿和天南地北的陌生人说知心话而忽略了父母和老师?网络也许拉近了我们和陌生人的距离,但却疏远了中学生和身边亲人的关系,孰轻孰重,不言自明了吧.何况因为轻信网友,上当受骗的例子也比比皆是,网络如此危险,对方的怎么会认为利大于弊么?
再次,网络固然满足了一些人的个性化发展,但是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开放性也可以把人内心的丑恶诱发出来,将人性中的假恶丑放大到极致.偷菜游戏的流行,暴力游戏的盛行,不都是因为满足了一些人内心的黑暗么?有很多中学生认为网上说假话不算不诚实,有很多中学生在现实中文质彬彬,在网络上假话脏话连篇,这也是中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么?这只会造成中学生的人格分裂啊.还有很多为了显示自己的技术水平而做黑客,走上犯罪道路,这些惨痛的事实还不足以证明网络对中学生弊大于利么?
所以,网络给我们带来的一些东西同时,也在夺去我们一些更重要的东西,总起来说,中学生上网还是弊大于利.
正方三辩:
对方辩友一直在谈网络的弊端,我们也来谈谈弊端.我一直在认真地倾听对方的发言,发现对方提到的网络弊端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网络上有,现实社会中也有的,比如诈骗,比如谣言,比如假冒伪劣.这类弊端并不是有了网络之后才有的,也就不是网络带来的,当然不能归罪于网络.否则,什么东西都可以弊大于利,如果有人用菜刀去杀人,就说是菜刀的存在弊大于利,未免太不公平了吧.网络只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如果社会上乱象丛生,网络里就不可能是一方净土.所以与其归罪于网络,不如好好考虑一下如何有效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类则是由于过度滥用网络而导致的问题.比如对方辩友提到的上网成瘾,网上网下人格分裂等问题,首先,这也不是网络的罪过,而是使用者对自己缺乏自制力.比如有中学生浏览不良网站,就说网络弊大于利,但如果没有网络,自制力差的人难道不会看一些不良的书籍么?难道因为有这样的书籍存在,我们就能说书籍对中学生弊大于利么?其次,网络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必然要经历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人们也要经历一个适应的过程.随着网络的发展完善,人们的逐渐适应,这些弊端都能得到解决.不能因为有人坐汽车晕车,就说汽车是个坏东西,要求别人也不要坐汽车,岂不太可笑了?我们不能因为少数人不会善用网络就说网络是个坏东西,大家都不要上了吧.
可见,多方所谈的网络的诸多弊端其实罪不在网络,而是人们将责任推卸个网络,如果这样荒唐的逻辑也能成立,那我们人类就没有罪犯了.贪污犯可以说,是金钱诱惑我的,把金钱抓起来吧.杀人犯可以说:致人死命的是那把刀子而不是我,请判处刀子死刑.那我们还要法律干嘛?
反方三辩
我们当然不是要把使用者的责任推卸给网络,而是要认真分析网络对中学生的不利影响,才能趋利避害,避免导致恶果.对方三辩分析似乎头头是道,但我方实在不敢苟同.
首先,诈骗和假冒伪劣现实社会也存在,但是网络却给这类违法犯罪活动带来了便利.网络使这种违法犯罪更容易,成本更低,打击起来更难,受害者更广泛这是不争的事实吧.今天,制作一个钓鱼网站只是几块钱的成本,却可以使成千上万个用户上当受骗.一个网络木马,就可能危害数以万计的网银用户,这难道不正是对方所说的网络的便捷导致的么?这种违法犯罪危害的扩大,难道不是网络导致的么?
其次,对方说网络成瘾等问题根本原因在使用者自己,看似有理,但仔细推理又不对了,按照对方的逻辑,那任何东西都是利大于弊的.鸦片能治病也能致命,就看使用者自己把握,那就能说鸦片对人利大于弊么?火能做饭也能导致灾难,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告诫小孩子不要玩火?如果一个东西有很大危险,我们不会让未成年人使用的.在任何国家,未成年人都不能考驾照;即使可以合法拥有枪支的国家,未成年人也不能拥有枪支,不是同样的道理么?别忘了今天我们讨论的对象是中学生,是缺乏自制力和分辨力的未成年人啊.
我倒想反问对方辩友,你们说只有网络特有的危害才能算网络的危害,那老鼠和蚊子都能传染疾病,是不是因为不是它们特有的,就可以说它们就没有危害了?再说,网络病毒是不是网络所特有的,是不是有了网络之后才有的,那你怎么解释这种网络弊端的存在呢?
自由辩论
正:网络病毒是网络特有的现象,但也是不法分子制造的啊,要不我们为什么要审判制造者而不是审判病毒呢?我想问一下反方辩友,吃鱼可能被卡住,是不是因此大家都不要吃鱼了?
反:正因为吃鱼有被卡的危险,我们才不会放心让孩子自己吃鱼啊,才要加以帮助么?别忘了我们讨论的主体是中学生啊.
正:还有哪个中学生吃鱼需要父母喂的么?中学生不是白痴,是有分辨是非能力的啊.如果一个孩子从小吃的都是被父母挑干净刺的鱼肉,他是不会被卡,但什么时候才学会吃鱼呢?
反:鱼中只有鱼刺,可网络就复杂多了,网络游戏是温柔的陷阱,让中学生乐在其中而不能自拔,网络诈骗让成年人都防不胜防,你怎么能要求中学生能明察秋毫呢?
正:按对方逻辑,既然成年人也不能防范网络诈骗,那成年人也不该上网,既然现实社会中也有诈骗,那我们都不要活了,去另一个世界多清净啊!
反:我方说网络存在诈骗是要大家提高警惕,我们说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也不是要禁止中学生上网,而是要加以管理和限制,对方不要曲解我方观点.国家不就立法禁止未成年人进网吧了么?
正:国家禁止未成年人进网吧,但并没禁止中学生上网,而且还专门开设了信息技术课程,对方又怎么解释?过度使用网络会给中学生带来伤害,那是使用者的责任,一些同学上课坐姿不正也会导致近视和脊柱扭曲,难道就能证明中学生上课也是弊大于利的么?对方怎么就看不到上课带来的利呢,对方真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阿
反:中学生过度使用网络不正是由于中学生自制力不强所导致的么,这不正是我方要证明的观点么?对方侃侃而谈,说的都是网络利大于弊,可我们要讨论的是中学生上网的问题阿,请对方不要跑题.
正:如果网络利大于弊,怎么对中学生就弊大于利了呢?对方能不能举出对成年人有利而对未成年人不利的例子来么?
反:中学生作为未成年人,他和成年人在身心上有不同的特点,我方一辩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对方辩友是没听懂呢还是没听懂呢?
正:那我方二辩不是已经回应了这个问题么,我看是对方没理解吧.再请问了,如果因为担心牛奶中含三聚氢胺而不喝牛奶,因为担心地沟油而不吃菜,因为担心馒头可能被染色而不吃馒头,那我们只有绝食而亡了.我们怎么可以为一种可能性而放弃营养呢?
反:如果你知道某品牌牛奶含三聚氢胺你还会买么?那我真佩服你的勇气阿.别忘了,是因为我们相信牛奶中没有三聚氰胺时,我们才会购买使用,如果我们确定它有问题,我想大多数人都不会购买.网络给中学生带来的伤害不是一种可能性,而是实实在在的阿.
正:谁说中学生使用网络就一定带来伤害,就一定会网络成瘾.调查数据显示中学生上网成瘾比例有10%,难道其他90%带来的利反倒可以忽略了么?
反: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的《中国青少年网瘾报告(2009)》显示:目前,我国城市青少年网民中网瘾青少年约占14.1%,人数约为2404.2万.18~23岁的青少年网民中网瘾比例最高(15.6%),其次为24~29岁的网瘾比例(14.6%)以及13~17岁的网瘾比例(14.3%).对方说10%是个很小的比例,那你知道我国有多少中学生网民么?10%就意味着成千上万的中学生深受其害,难道这也是可以忽略的么?那我们学校就不要加强安保了,去年校园凶杀案也不过死了几十个中小学生,连中学生的1%都不到,也可以忽略不计了.调查表明:用于聊天、玩游戏、下载娱乐内容的比例高达55.7%.大量的时间花费在上网聊天、玩游戏上,怎么会有利于中学生的学习呢?
正:我想请问对方同学,你们上过网吗?
反:当然,正因为我们上过网,所以我们才切身体会到网络给中学生造成多大的危害
正:看来对方辩友一定是网络娱乐版的爱好者,至少在各大官方网站上都有这样一句话,你上网的时候一定看到过:未成年人上网,要有监护人陪同.
反:是呀,在每一个香烟的烟盒上都写着:吸烟有害健康.但却从未听说过有人因为这句话而戒烟了.
反方总结陈词
今天,对方辩友罗列了大量的例子,不惜夸大其词地说中学生上网如何好,如何好!可对中学生上网带来的一系列弊端轻描淡写,甚至像蜘蛛网一样轻轻的抹去!我方承认网络可以给我们中学生带来很多便利,但是网络可以带来便利并不等于实际带来的好处.罗盘可以指引航向,我们却拿来看风水,火药可以做武器我们却拿来敬鬼神不都是最好的例子么.我们认为弊大于利,也不是要禁止中学生上网,而是强调要对中学上上网加以指导和限制.下面我再一次我总结我方观点:
第一、网络不是一方净土,法律制裁的无奈、道德规范的苍白技术限制的落后无不令有识之士的内心感到忧虑和不安.看看那些地下网吧,看看那些中学生浏览的网页界面,真可?色情与垃圾齐飞,虚假共暴力一色".桩桩事实告诉我们,中学生上网不加以控制的话,怎么让社会相信我们是祖国美好的未来呢?
第二、只有认识到中学生是一群特殊的群体,才能正视现实和问题.普通的中学生没有那么好的自制力,他们对世界充满好奇,却又缺乏分辨能力,所以很容易被网络引上歧途.我们如果不正视这个现实,而让中学生上网放任自流,就是将手枪交给一个孩子,会造成什么后果,可想而知.
第三、只有认识到中学生上网弊大利,才能调动社会的各方面力量和各种手段来扬长避短、趋利避害.我们是五月的花朵,但花朵有被害虫侵蚀的时候,只有摆脱网络的束缚才能用青春拥抱时代,我们是初升的太阳,但太阳也有被乌云蒙敝的时候,只有该下网时就下网,才能用生命点燃未来!
网络时代的到来,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中学生应该在家长老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网络,如果我们忽视网络的弊端,就可能使很多中学生失去青春的精彩,沦为网络的努力.所以,再次强调我方观点: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