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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遗产继承法母亲在世时与父亲有一共同房产(农村自盖房),有两个孩子,后母亲过世,父亲再婚(两个孩子已成年),再婚后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02 04:50:06
关于房屋遗产继承法
母亲在世时与父亲有一共同房产(农村自盖房),有两个孩子,后母亲过世,父亲再婚(两个孩子已成年),再婚后不到两年,父亲生病,几乎生活自理能力,继母几乎没有管过,父亲一直由奶奶照顾,像这样的情况,父亲去世后继母是否可以继承房屋遗产,继承多少?
关于这套房产,属于您母亲与父亲的共同财产.我们将房产的价值数量化之后讲,可以说的更明白点,即假设房产共10万.在您母亲去世后,5万属于您的父亲,5万将作为您母亲的遗产进行分配,即这5万的价值再由您父亲和孩子和您母亲的父母分配.在您父亲手头上,将可能是大约6.7万的房产价值.虽然现实中房屋可能整个被您父亲分得,但的确在价值上是有两个孩子的份的.
这6、7万的房产是您父亲与继母婚前所得,所以是您父亲的个人财产而非他俩的夫妻共同财产,在您父亲过世后,继母不得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分得一半以上.
但是,由于这是个人财产,而配偶属于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人,我国《婚姻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所以,如果您父亲去世时未留下遗嘱,您的继母是有资格继承他的遗产的.《婚姻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以,继母、两个孩子、奶奶,将每人四分之一分得属于您父亲的财产.第十三条还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所以由于您继母的未尽义务,是可以要求她少分甚至不分的.
建议:关于您父亲的事情深表抱歉,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问题就得解决.关于财产的分割,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您的父亲立一个遗嘱,立遗嘱的时候注意找到见证人,确保遗嘱合法有效,以免留下不必要的麻烦.或者如果您父亲已经无法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立出遗嘱,那么最好继承人之间达成共识,比如您的继母如果自知无理少要遗产.但是,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