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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 法律条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4/30 12:06: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 法律条文
我想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法律条文,希望那位大哥能快点告诉我,
起诉书上说我弟犯了寻衅滋事罪,而且把人打成轻伤,要依照第十七条第三款判刑,大概会判多久啊.他没满十八周岁.请说详细些.
没见过像你这样懒的人,搜一下不就行了.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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