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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签过什么条约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4/28 07:51:05
李鸿章签过什么条约
李鸿章会见外宾
面对清廷内部封建顽固派的重重阻挠,李鸿章曾雄辩地提出“处今日喜谈洋务乃圣之时”.他认为在追求自强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外须和戎,内须变法”的洋务总纲,也就是在列强环伺,外侮日甚的环境中,尽最大可能利用“以夷制夷”的外交手段,为中国的洋务——自强建设赢得尽可能多的和平时间.为此,他一生以外交能手自负,处理过许多重大的对外交涉. 同治十年(1871年)七月二十九日,在办理完天津教案后不久,李鸿章代表中国与日本签订了《中日修好条规》,这是一个双方平等互惠的条约,但李鸿章从签约过程日本人的姿态中,看出日本“日后必为中国肘腋之患”.果然,十三年(1874年),日本出兵侵台,李鸿章积极支持清政府派沈葆桢作为钦差大臣率舰队赴台湾巡阅,并调驻防徐州的淮军唐定奎部6500人分批前往台湾.此事最后虽以签订《中日台事条约》而暂时平息,但后来日本还是于光绪五年(1879年)乘隙吞并了琉球. 在与日本交涉的前后,李鸿章还分别于同治十三年(1874年)与秘鲁签订了《中秘通商条约》;光绪二年(1876年)与英国签订了《中英烟台条约》.前者旨在保护华工;后者则是因“马嘉理案”导致的中英间的严重交涉.李鸿章在英国公使威妥玛以下旗宣战的要挟下,巧妙地利用国际法挽回决裂之局.在他建议下,清政府派郭嵩焘赴英国道歉,郭氏遂成为中国第一位驻外公使.但条约也因增开了宜昌、芜湖、温州、北海四个通商口岸,并允许英国人可以进入西藏,损害了中国主权. 光绪九年(1883年),中法战争在越南境内初起,清廷命李鸿章统筹边防战事.李鸿章则认为“各省海防兵单饷匮,水师又未练成,未可与欧洲强国轻言战事”.他先与法国驻华公使宝海签订“李宝协议”,旋为法国政府反悔,继与法驻日公使洽谈未果;当战争进入胶着状态时,慈禧改组军机处,主和舆论渐起.李鸿章在光绪十年(1884年)四月十七日与法国代表福禄诺签订了《李福协定》,五月,随着法军进攻谅山,协议又被撕毁,直至清军在广西和台湾战场分别取得胜利后,李鸿章才最终与法国代表巴德诺签订了《中法会订越南条约》,结束了战争.法国取得了对越南的“保护权”,中越边境对法国开放等特权.因此,时称“法国不胜而胜,中国不败而败”.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十八日,李鸿章受命,作为全权大臣赴日本议和.尽管行前清廷已授予李鸿章割地赔款的全权,但他仍期望“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与日方代表反复辩论.在第三次谈判后,李鸿章于会住处的路上遇刺,世界舆论哗然,日方因此在和谈条件上稍有收敛.三月十六日,李鸿章伤稍愈,双方第四次谈判,日方对中国赔款2亿两白银(原本是3亿两),割让辽东半岛及台湾澎湖等要求表示不再让步,日方和谈代表伊藤博文谓,李鸿章面前“但有允与不允两句话而已”.事后日方继以增兵再战进行恫吓.李鸿章等连发电报请示,光绪皇帝同意签约,命令“即遵前旨与之定约”.二十三日,《马关条约》签字.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李鸿章、奕劻代表清廷签署了《辛丑条约》,赔款4亿5千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