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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性作文老汉砸车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语文作业 时间:2024/04/30 02:31:21
材料:“古有冲冠一怒为红颜”,今有“冲冠一怒为红灯”:7月9日晚,兰州一老人手拿砖块站在斑马线上,只要有车辆闯红灯经过,便用砖块砸向违章车辆。直到目前,警方尚未追究老人责任,车主们也没有找老人赔偿。(2009年7月12日《兰州晨报》) “拍砖”老人,年过七旬,“一砸成名”。面对记者老人坦承:“我只砸车体,不砸玻璃,砸玻璃会伤及路人和车内的人。计划中,打算连砸一周。”看来老人粗中有细,砸车时“有预谋”的,并非一时冲动,见车就砸。 你对老汉砸车行为看法如何,请选取一个角度,阐述你的看法。自主确定立意,自拟标题。 请老师帮我分析一下并给我一篇范文 ,多谢!
解题思路: 违反交通法规与老汉砸车哪个更应“法治”?
解题过程:
【写作指导】
立意一:为砸车老汉叫好。
违章闯红灯已成社会的痛楚。退休老教师的行为不仅仅代表其个人行为,更是对群体利益的维护。其不仅砸中了随意通行的车辆,更砸中了我国疲软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治理交通违法,靠臆想的提高文化素质,靠人伦道德来达到自觉,是痴心妄想。在大众事件面前,依然要靠法律的处罚力度与执法公正、公平,才能杜绝此类现象的不断发生。当执法不严或不到位时,只能为老汉的行为叫好,因为这是公共安全在诉求无门之下的无奈之举。
立意二:执法不严才飞起民间板砖。
飞起板砖,消除心中的愤恨,也是一种无奈的抗拒方式。对此,政府部门应深刻反思。如果不是相关政府部门对交通安全漏洞长期忽视,就不会引起群众如此的愤怒。砸车事件告诉我们,政府职能缺失的地方极易滋生群体性对立的土壤,而长期的对立,结果很可能导致一方以非理性的行为造成社会的不和谐。闯红灯的代价或许是无辜生命的丧失,倘若没有老汉如此的行为,不知需要多少“冤魂”才能换来有关部门对此路段的重视。构建和谐社会,政府部门必须先行。
立意三:老人砸违章车是一种“道德暴力”。
老人手拿砖块砸违章车的“壮举”不值得提倡,它是一种渐成气候的“道德法官意识”,是道德暴力对于法律尊严的践踏和亵渎,是人性之丑主导的“道德裁判”,值得好好反省。老人用砖头砸车是一种用个人的理念和“不平”事抗争的表现,这毫无疑问是不可取的,毕竟我们生活在法治时代,有很多相关法律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即使是“不平”事也让相关部门处理,轮不到个人出手。以暴制暴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只会陷入另一个暴力之中,“平民暴力”虽然值得同情,但是很显然是不正确的,如果不加以制止,任其发展下去,法律的权威必然会受到冲击。
【参考例文】
从老人拍砖砸车看以暴制暴
在炒作盛行的年代,一夜成名的东西太多了。
很不幸,杨治国老人以“拍砖”一夜家喻户晓。首先,海风纯要向老先生表达深深的敬意。因为,年逾七旬的退休老人,无需通过炒作来升官、发财、出名,砸车行为虽为许多文明人士所不齿不屑,但海风纯却从中分明看到了深沉的公民责任担当。一位老者,正以极端的方式,给道德沦陷的车轮纠偏;以近乎自残的方式,向沉疴的肌体投出笨拙的砖头。是堂吉柯德的理想、或是荆轲的悲壮,结果已经变得不再重要。
砸车,当然是以暴制暴。暴力,秩序的破坏者,法律的对抗者,与之衍生相关词汇大多是贫穷、愚昧、文盲、法盲等等。但是,杨治国老人显然不在此列:我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我就是要给他们一些教训。中国政法大学杀师案嫌犯日前在法庭仍表示:自己懂法,对杀人行为不后悔。看来,违法与懂法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当公民频频以身试法来寻求另一种公平、尊严、正义之时,我们没有理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来指点江山。当法律已经悄然沦陷,道德制高点再高也只是一个虚伪的假命题,既虚张声势又苍白无力。
当杭州富二代将人行道当作赛道,政府恬不知耻的制造出“70码”的外衣时,我们没有看到法律的尊严,只看到了金钱的狞笑。当昆明“小学生卖淫案”朝三暮四的变脸时,我们没有看到法律的尊严,只看到了政府的失语和底层群体的哭泣。当石首案演变成群体事件时,我们没有看到政府的公信力,只看到到权力的傲慢。于是,我们同样看到,当邓玉娇刺死酒色小吏时,民间的掌声是何等的山呼海啸。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没有人愿意拿生命当赌注,没有人愿意拿法律当儿戏。当社会言路闭塞,法律受阻异化后,身体就成了最后的筹码。诸多网民对杨老先生的违法行为击节叫好,实是内心对社会道德滑坡的无奈,对公民责任担当的向往。只是,堂堂华夏,敢像杨老先生这样舍身请命的又有几人。
以暴制暴的频频上演,是道德、法律沦陷的最大耻辱。
老汉砸车发泄的是斑马线之怒
“拍砖”老人,年过七旬,“一砸成名”。网站就此的调查结果,呈现出令人尴尬的景象:33万人中26万人支持砸车,仅6万多人反对。说这个结果尴尬,是因为面对那飞舞的愤怒而暴力的板砖,大部分网民竟与事发时围观民众发出了一样的“叫好声”。难道他们不知砸车违法?
可这就是现实,坚硬、晦涩而残酷的现实。看似毫无道理,只见瞬间迸射出的郁结已久的愤怒激情。激情扼杀了理性,但这种激情也脱胎于现实。一块捍卫斑马线尊严的板砖,为何能蕴藉如此之重的愤恨?砸车与叫好声所发泄的“斑马线之怒”,究竟如何发酵而成?新闻中“警方尚未追究老人责任,车主们也没有找老人赔偿”或是点睛之笔。
这是怎样一种悖论:理想情境中,作为执法主体的交警理应比民众更加笃信法律,可专业执法者面对飞舞的“罪恶”板砖,竟不知如何论处;作为利益受损甚至人身安全受到瞬间威胁的车主,也应理直气壮找老头理论,可他们也无一出面。
除非他们都“理亏心虚”违法于前,老汉板砖惩治于后,而民意又为老汉摇旗助威。好像也只剩这一种解释了。揆诸现实,你会发现这不是臆测而是“生活的真实”。事发地“许多车辆看见斑马线不但不减速礼让,反而加速闯红灯”。而从网络支持也可反推出各地网民所在城市的街道上,一定也郁积着这种“斑马线之怒”。前不久过斑马线的杭州谭卓不就殒命于狂飙的车轮下吗?本月初,北京一男子回家也命丧人行横道。“斑马线冤魂清单”仿佛可以无限开列下去。当斑马线几成死亡线,而却有调查显示,很多城市交警从未有过因车辆不为斑马线上的行人让行而开罚单的行为。如此语境下,就不难理解为何“警方尚未追究老人责任,车主也没找老人赔偿”了。
人行道不是炫耀机器文明的地方,交通法规赋予斑马线上行人优先的权利。在一个可以诗意地栖居的城市,街道上的人应该受到人的尊重,更应受到机器的尊重,而在斑马线上尤需如此。去年贵州某县让小学生向汽车敬礼,曾引起口诛笔伐,现在“老汉砸车”其实揭示出一个我们不得不承认的痛苦事实:城市中我们也不得不像乡下小学生一样被迫忍受斑马线上汽车狂飙的蹂躏。
公共管理者、执法者若不能恪尽职守,蛮横危险的汽车就会撕裂公众感情。当法规因被执法者漠视,而致使公众在斑马线的权利长期被虚置,那么忍无可忍之时,飞向违规汽车的愤怒板砖只会越来越多。这块板砖里寄寓了对执法者不作为的控诉。公力救济不抵之处,私力救济必然繁盛。而更尴尬的是,因为执法者自己失职,所以面对这些明显违法的“私力救济”时,进退维谷茫然失措。这宛如一幅现实版讽刺漫画,可悲哀的是我们竟生活于此画之中。
最终答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