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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每年两会大概有多少人参加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4/29 15:56:31
中国每年两会大概有多少人参加
浅谈人大 “两会”参会法定人数
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持人都会根据工作人员统计结果,向与会人员报告出席会议代表数和常委会组成 人员人数,紧接着宣布,本次会议符合法定人数,现在举行会议.一般情况“两会”的参会率都会较高,因病因事请假人员占应出席人数比例较小,出席会议人员大都在80%以上,对这个法定人数大部分人没有深究,然而对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来说,对这个法定人数值得探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几部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主要法律中,对会议主体审议结果表决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或以常委会组成 人员全体人员过半数通过作了明确规定,但是没有具体规定参加“两会”的法定人数.
宪法第六十四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从此可以看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要修改宪法,必须三分之二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赞成才能通过,也就是说只有参加本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才有可能成功修改宪法.由此推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才符合法定人数.
宪法第六十条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 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此可以看出,当重大情况出现的时候要做出重大决定,其常委会组成 人员参会法定人数须在三分之二以上.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中,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 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这里的法定人数是常委会全体组成 人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很多地方人大常委会参照这一规则制定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大都在二分之一以上.
两会”的参会法定出席人数与“两会”的法定表决通过人数应该有所区别.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平台,代表通过大会参政议政,按照程序把人民群众的建议和呼声反映上去,代表来自各行各业,代表不同群体,如果代表参会率较低(比如刚刚超过二分之一),即使对各项审议议题以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通过,应该说本次大会是残缺的、不成功的,“人民选我当代表,当好代表为人民”,不管是哪一级人大代表,都有责任、有义务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也就是说代表参加人代会是法定的,除非生病和重大事项不能返回等履行请假手续,必须依法参加人代会,因此一般法定的参会人数应大于法定的表决通过人数,如:安徽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始得举行.人大常委会组成 人员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权力机关的权力行使者,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任免权、重大问题决定权等权力都要通过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组成 人员参加会议是履行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委会议事规则中的全体组成 人员的过半数是法定的表决通过人数,是常委会会议可以举行的最少出席人数,如果常委会应出席人员仅过半数就举行会议,常委会未免有点不严肃了.因此,笔者认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常委会议事规则时,可以参照宪法第六十条,把常务委员会会议应出席人员三分之二以上作为法定的常委会参会人数.
似乎,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暗含着参会代表法定人数二分之一的规定,比如说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只要参加人员一半以上组成 人员就可以开会了.表决过半数即具有法律效力.您说的“全国人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才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条件限制,只有在非常紧急的重大事项发生时才适合这个三分之二条款.地方人大可根据当地情况酌情制定相关法定参会人数的条例.
法定“参会人数”与法定“通过人数”之辨析
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持人都会根据工作人员统计结果,向与会人员报告出席会议代表数或常委会组成 人员人数,紧接着宣布,本次会议符合法定人数,现在举行会议.一般情况“两会”的参会率都会较高,因病因事请假人员占应出席人数比例较小,对这个法定人数大部分人没有深究,然而对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来说,对这个法定人数值得探究.最近,笔者查阅一些资料,谈谈法定“参会人数”与法定“通过人数”的关系.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法定“参会人数”大于或等于法定“通过人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几部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主要法律中,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体审议结果作出具体规定,即表决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可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表决法定“通过人数”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大会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
宪法第六十四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从此可以看出,本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法定“通过人数”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大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要修改宪法,必须三分之二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赞成才能通过,也就是说只有参加本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才有可能成功修改宪法,在这里法定“参会人数”必须大于或等于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
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89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中,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从此可以看出全国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法定参会代表数应是三分之二以上.
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全国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参会的法定代表人数必须是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这里的法定“参会人数”大于法定“通过人数”,即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在宪法第六十四规定的特例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才能修改宪法,本次的大会法定“参会人数”等于法定“通过人数”,即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举行会议的时候,法定“参会人数”等于法定“通过人数”.
根据2009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修正后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中,第二章、第四条规定,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 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这里的法定参会人数是常委会全体组成 人员的二分之一以上,而表决通过人数也是全体组成 人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因此这里的法定“参会人数”等于表决法定“通过人数”.
宪法第六十条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 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此可以看出,当重大情况出现的时候,要做出重大决定,须以全体组成 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本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法定“参会人数”也必须是全体组成 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所以这里的“参会人数”与法定表决“通过人数”也是相等的.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分别制定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从“两个议事规则”可以看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法定参会代表人数是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法定表决通过人数是是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法定参会人数等于法定表决通过人数,即全体组成 人员的二分之一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