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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和下西洋与明朝的海禁政策?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04/29 09:19:24
郑和下西洋与明朝的海禁政策?
1405年7月11日,一支27000人的船队驶离了江苏刘家港.在此后的30多年中,这支庞大的船队先后七次出航,经东海、南海,穿马六甲海峡,沿孟加拉湾、阿拉伯海、阿曼湾、亚丁湾向西航行,然后过红海南下东非海岸,到访了暹罗国(泰国)、爪哇国、真腊国(柬埔寨)、溜山国(马尔代夫群岛)、锡兰山(斯里兰卡)、天方国(麦加),最远到达了今天肯尼亚东南角的蒙巴萨港.因为率领这支船队的正使名为郑和,因此中国历史上将发生于明永乐至宣德年间的这七次大规模远航称之为“郑和下西洋”.
历史上对郑和下西洋的评价见仁见智、褒贬不一,我认为郑和下西洋利弊参半.
郑和下西洋的历史意义在于:
郑和下西洋时间之长、规模之大、范围之广都是空前的.它不仅在航海活动上达到了当时世界航海事业的顶峰,而且对发展中国与亚洲各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上友好关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一、郑和使团奉行与海外诸国“共享太平之福”的和平外交方针,赢得了亚洲许多国家对中国的信任与友谊.郑和下西洋的壮举,建立了亚洲国家之间的和平关系,提高了中国当时在国际上的威望.
郑和下西洋期间倡导的不欺寡、不凌弱,友好相处,共享太平,为亚非国家之间的交往,确立了不成文的准则,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中国是文明古国,自古就重视礼尚往来,反对恃强凌弱.明初国力强盛,经济、文化发展程度高,但郑和在海外从未仰仗“天威”,欺负小国弱国.在爪哇岛,郑和的部下被误杀170人,郑和并没有使用武力相报复.郑和在旧港与锡兰的两次用兵都属于自卫性质.郑和带领近三万人的武装,在海外没侵占别国的一寸土地,没掠夺别国的一草一木,更没在海外派驻一兵一卒.所经之地,本着“怀柔远人”,“和顺万邦”,“共享天下太平”的宗旨,倡导“王道”,反对“霸道”.以和平友好精神,敦睦邻邦,以德服人,宣扬中华文化,其所表现的是“和平海权”,而非武力侵略行为.郑和出使西洋是中国古代执行和平外交政策的成功范例.
二、郑和下西洋,加强了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联系,在此时期的中国外交达到了明代西洋外交史上的顶峰.
经过郑和的努力,多年不与中国来往甚至从未与中国来往的一些东南亚国家都先后与明朝政府建立了外交关系,有4个国家的9位国王先后8次来华访问,有16-17个国家先后4次派遣使者来华.中国同东南亚的关系就是从那时候建立起来的,中国同东南亚的贸易圈也是从那时开始的.
三、关于郑和的评价,中西方有很大不同,西方对千年以来影响世界的百名伟人排名中,中国共有6人上榜,其中郑和名列第一.
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为此评论:当年中国统治者没有根据郑和海洋思想和实践继续推进中国的海洋事业,没有将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转变为商业化、外交化的贸易和知识国家,留下了蜗居、孤立状态的历史遗憾,否则,当重写世界历史.郑和的伟大不仅仅是传播了中华民族的“黄色文明”,同时在于他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为蓝色文明的崛起,提供了经验和技术保障.尽管中华民族因此而落伍,但是郑和改变了世界.
郑和七下西洋的历史局限性在于:
一、郑和下西洋政治意义远大于经济意义,经济上得不偿失.
永乐年间是明朝对外交往的高涨时期,著名使臣很多,像侯显“五使绝域,劳绩与郑和亚”,李达、陈诚多次持节赴西域,他们都是为了贯彻明成祖安定周边的战略.明成祖要郑和出使西洋,是为了“颁正朔”,广加招徕,促使周围各国“执圭捧帛而来朝,梯山航海而进贡”,制造一种“万国衣冠拜冕旒”的盛大景况,以便提高自己的皇帝声望.郑和下西洋,“恩赏”、“受贡” 不少,却无关开拓国际商贸.明成祖本人并不主张发展海外贸易,郑和使团在海外进行一些以物易物的交换活动只是附带进行的.这种交换活动只是作为与西洋诸国发展友好关系的手段,所换回的大多是异域珍宝,供宫廷享用,它与赢利性的海外贸易是有本质区别的.正因为郑和下西洋的目的不是发展海外贸易,它采取的不计经济效益的政策,给明朝政府造成巨大负担.随着明朝国力衰退,航海的壮举也悄然结束.
二、任何国家的对外关系,都有民间的和政府的两种方式.郑和下西洋是政府行为,说它是主动外交,开放政策,一点不错.但是,明朝实行海禁,就是禁止私人从事贸易,关闭中外交往的那扇大门,海外贸易完全被政府垄断, 这与宋、元时期政府鼓励私人海外贸易相比,已经趋于保守和内向,是退步了.以至于明成祖朱棣死后,主管财政的户部尚书夏原吉认为下西洋是弊政,向即将继位的太子建议罢西洋去宝船.郑和去世后,反对者更是占据优势.明英宗时,兵部侍郎刘大夏鼓动兵部尚书项忠把郑和下西洋的史料烧毁,连郑和船队也遭至被烧的命运.中国从此开始禁海,甚至“寸板不得入海”,两代王朝实行了长达400年闭关锁国政策.如此结局,绝非偶然.
郑和下西洋时代中国造船术、航海术处于“世界第一”的地位,郑和的航海波澜壮阔,无论如何,都是值得每个中国人自豪的壮举.遗憾的是,给西方带来工业文明的航海活动却没有给中华民族带来革命性动力,郑和下西洋也因其自身的历史局限性,对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毫无益处,最终使这种壮举成了昙花一现.令人深思!发人深省!
明王朝统治阶级没有在郑和七下西洋使中国航海事业盛极的基础上继续拓展,相反不但终止了下西洋的活动,而实行更严历的海禁政策,中国的航海事业从此由兴转衰.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博士生导师李金明教授日前对记者说,郑和航海活动终止的主要原因为:其一,郑和船队将士众多,耗资巨大,每次出航馈赠要花大笔开销,大量贡品免费提供皇室、贵族享用,支持郑和船队的明政府国库空虚.其二,明初由于海寇猖獗,影响明朝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友好关系,郑和下西洋的前期目的是打通海道,肃清倭寇,另一目的是与西洋国保持稳定关系.郑和七下西洋之后,明朝统治者认为政治目的已达到,航道已畅通无阻,因此郑和下西洋的活动显得不重要了.其三,许多农民“弃本逐末”,因为海外贸易所得复兴颇厚,逐渐成为国家所称的海寇.这样不但减少封建国家的收入,而且还影响其政治.明朝统治者自此执行更严历的海禁政策.
明朝的“海禁”主要在明朝初年和明朝中后期.因为明太祖期望海禁政策对海防的巩固能起到决定性作用.明朝中后期“海禁”主要是因为倭寇横行.
明朝初年,朱元璋就立下了“不许寸板下海”的祖训,后来“海禁”一度松弛(郑和下西洋就发生在明朝).再后,为了防御倭寇的侵扰,又曾厉行“海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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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禁政策的实施与失败
“寸板不许下海”(《明史》卷205,《朱纨传》),是明朝建立伊始就制定的遏制中国人对外交往的海禁政策.
洪武三年(1370),明政府“罢太仓黄渡市舶司”(《明太祖实录》卷49).洪武七年(1374),明政府下令撤销自唐朝以来就存在的,负责海外贸易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市舶司,中国对外贸易遂告断绝.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以倭寇仍不稍敛足迹,又下令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明太祖实录》卷139).自此,连与明朝素好的东南亚各国也不能来华进行贸易和文化交流了.洪武二十三年(1390),朱元璋再次发布“禁外藩交通令”.洪武二十七年(1394),为彻底取缔海外贸易,又一律禁止民间使用及买卖舶来的番香、番货等.洪武三十年(1397),再次发布命令,禁止中国人下海通番.
为了防止沿海人民入海通商,明朝法律规定了严酷的处罚办法:“若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边卫充军.其打造前项海船,卖与夷人图利者,比照将应禁军器下海者,因而走泄军情律,为首者处斩,为从者发边充军”(《大明律》).明政府对参与买卖外国商品的居民也不放过,“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鬻,其现有者限以三月销尽.”
在这一错误政策的指引下,明政府于洪武十九年(1386)废昌国县,二十年将舟山岛城区和镇外鼓吹两里以外的居民和其他46山(岛)的居民徙迁内陆.本来,明太祖期望海禁政策对海防的巩固能起到决定性作用.然而,由于海禁政策所实施的直接对象是臣民而不是海上反明势力,他不仅不能成为海防的有效手段,甚至在沿海地区激化了一些矛盾.沿海地区人民依海而生,靠海而活,或从事渔业生产,或从事海上贸易.明太祖“严交通外藩之禁”,堵绝了沿海地区人民的正常谋生之路.如“信国公汤和巡视浙江、福建沿海城池,禁民入海捕鱼”(《明太祖实录》卷159).他们除起来进行斗争之外,已经没有其他选择.诚如顾炎武所指出:“海滨民众,生理无路,兼以饥馑荐臻,穷民往往入海从盗,啸集亡命”.“海禁一严,无所得食,则转掠海滨”(《天下郡国利病书》,册26).此外,滨海地区的居民还采取了另外一种斗争的手段,逃亡、潜往海外.“国初.两广、漳州等郡不逞之徒,逃海为生者万计”(张煊:《西园见闻录》卷 56.《防倭》).所以,海禁一开始就得不到切实的贯彻,反复发布的海禁令,也说明了这一点.还有一些人干脆参加了民间的对外贸易活动.“缘(沿)海之人,往往私下诸番贸易香货,因诱蛮夷为盗”(《明大祖实录》卷231).“东南诸岛夷多我逃人佐寇”(谈迁:《国榷》卷12).昌国县“民常从倭为寇” (《明太祖实录》卷183).
嘉靖二年五月,日本藩侯的两个朝贡使团在宁波为入贡资格问题爆发了“争贡之役”,使很多无辜的中国军民被杀或被掳,“浙中大震倭自是有轻中国心矣”(《明史纪事本末,卷55.沿海倭乱》).
此后,明朝统治者认为“倭患起于市舶,遂罢之”,并对日本“闭绝贡路”,实行更加严厉的海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