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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帮我找一篇写马的文章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语文作业 时间:2024/04/27 04:37:41
请大家帮我找一篇写马的文章
是这样一篇文章,作者认为马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动物,描写了它流线型的身体,耳朵什么的,我没看过,听人说的这篇文章,我也就只能提供这几个关键词了,
ps这好像是听早的一篇文章了
《马》
布封
人类所曾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剽悍的动物——马: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听惯了兵器搏击的声音,喜爱它,追求它,以与主人同样的兴奋鼓舞起来;它也和主人共欢乐:在射猎时,在演武时,在赛跑时,它也精神抖擞,耀武扬威.但是它驯良不亚于勇毅,它一点儿不逞自己的烈性,它知道克制它的动作:它不但在驾驭人的手下屈从着他的操纵,还仿佛窥伺着驾驭人的颜色,它总是按照着从主人的表情方面得来的印象而奔腾,而缓步,而止步,它的一切动作都只为了满足主人的愿望.这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从人的动物,它甚至于会迎合别人的心意,它用动作的敏捷和准确来表达和执行别人的意旨,人家希望它感觉到多少它就能感觉到多少,它所表现出来的总是在恰如人愿的程度上;因为它无保留地贡献着自己,所以它不拒绝任何使命,所以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服务,它还要超出自己的力量,甚至于舍弃生命以求服从得更好.
以上所述,是一匹所有才能都已获得发展的马,是天然品质被人工改进过的马,是从小就被人养育、后来又经过训练、专为供人驱使而培养出来的马.它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而告终.对这种动物的奴役或驯养已太普遍、太悠久了,以至于我们看到它们时,很少是处在自然状态中.它们在劳动中经常是披着鞍辔的;人家从来不解除它们的羁绊,纵然是在休息的时候;如果人家偶尔让它们在牧场上自由地行走,它们也总是带着奴役的标志,并且还时常带着劳动与痛苦所给予的残酷痕迹:嘴巴被衔铁勒得变了形,腹侧留下一道道的疮痍或被马刺刮出一条条的伤疤,蹄子也都被铁钉洞穿了.它们浑身的姿态都显得不自然,这是惯受羁绊而留下的迹象:现在即使把它们的羁绊解脱掉也是枉然,它们再也不会因此而显得自由活泼些了.就是那些奴役状况最和婉的马,那些只为着摆阔绰、壮观瞻而喂养着、供奉着的马,那些不是为着装饰它们本身,却是为着满足主人的虚荣而戴上黄金链条的马,它们额上覆着妍丽的一撮毛,项鬣编成了细辫,满身盖着丝绸和锦毡,这一切之侮辱马性,较之它们脚下的蹄铁还有过之无不及.
天然要比人工更美丽些;在一个动物身上,动作的自由就构成美丽的天然.你们试看那些繁殖在南美各地自由自在地生活着的马匹吧:它们行走着,它们奔驰着,它们腾跃着,既不受拘束,又没有节制;它们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它们避免和人打照面;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它们能够自己寻找适当的食料;它们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游荡、蹦跳,采食着四季皆春的气候不断提供的新鲜产品;它们既无一定的住所,除了晴明的天空外又别无任何庇荫,因此它们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种空气,比我们压缩它们应占的空间而禁闭它们的那些圆顶宫殿里的空气,要纯洁得多,所以那些野马远比大多数家马来得强壮、轻捷和遒劲.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就是说,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而所有的家马则都只有人工所能赋予的东西,即技巧与妍媚而已.
这种动物的天性绝不凶猛,它们只是豪迈而犷野.虽然力气在大多数动物之上,它们却从来不攻击其他动物;如果它们受到其他动物的攻击,它们并不屑于和对方搏斗,仅只把它们赶开或者把它们踏死.它们也是成群结队而行的,它们之所以聚集在一起,纯粹是为着群居之乐.因为,它们一无所畏,原不需要团结御侮,但是它们互相眷恋,依依不舍.由于草木足够作它们的食粮,由于它们有充分的东西来满足它们的食欲,又由于它们对动物的肉毫无兴趣,所以它们绝不对其他动物作战,也绝不互相作战,也不互相争夺生存资料.它们从来不发生追捕一只小兽或向同类劫夺一点东西的事件,而这类事件正是其他食肉类动物通常互争互斗的根源:所以马总是和平生活着的,其原因就是它们的欲望既平凡又简单,而且有足够的生活资源使它们无需互相妒忌.
在所有的动物中间,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因为,如果我们拿它和比它高一级或低一级的动物相比,就发现驴子长得太丑,狮子头太大,牛腿太细太短,和它那粗大的身躯不相称,骆驼是畸形的,而最大的动物,如犀,如象,都可以说只是些未成型的肉团.颚骨过分伸长本是兽类头颅不同于人类头颅的主要一点,也是所有动物的最卑贱的标志;然而,马的颚骨虽然很长,它却没有如驴的那副蠢相,如牛的那副呆相.相反地,它的头部比例整齐,却给它一种轻捷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又恰好与颈部的美相得益彰.马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兽的地位.在这样的高贵姿态中,它和人面对面地相觑着.它的眼睛闪闪有光,并且目光十分坦率;它的耳朵也长得好,并且不大不小,不像牛耳太短,驴耳太长;它的鬣毛正好衬着它的头,装饰着它的颈部,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它那下垂而茂盛的尾巴覆盖着、并且美观地结束着它的身躯的末端:马尾和鹿、象等的短尾,驴、骆驼、犀牛等的秃尾都大不相同,它是密而长的鬃毛构成的,仿佛这些鬃毛就直接从屁股上生长出来,因为长出鬃毛的那个小肉桩子很短.它不能和狮子一样翘起尾巴,但是它的尾巴虽然是垂着的,却于它很适合.由于它能使尾巴两边摆动,它就有效地利用尾巴来驱赶苍蝇,这些苍蝇很使它苦恼,因为它的皮肤虽然很坚实,并且满生着厚密的短毛,却还是十分敏感的.
马》赏析(王光)
作者以流畅优美的语言,细腻的笔法,栩栩如生地描写了马的形态、习性、生理功能以至马的用途.马在作者笔下不是画,却是舞台上的角色,一神一情,一举一止,仿佛历历在目.那细致与逼真,可以令与马为伍的人为之倾心、赞叹,令不曾接近过马的人发现许多新奇的知识.更能引人感兴趣的,还是写驯马时的传神和写野马时的赋意:驯马是忠勇屈从的形象,野马是自由的象征,然而,布封的细腻绝非琐细.无论描写什么,于品质有益者予以描写,于品质无益者概不入文;与品质关系密切者放开细描,与品质小有关系者一笔带过.全篇下来,细而不繁,丰而不杂,实而不赘,风貌秀丽舒展,犹如一株依主干风姿修剪枝叶而成型的观赏植物.
布封的马给人以不寻常的亲切感,读者有时甚至自感与马亲切了许多.这正是布封的高明之处.他一开始就心照不宣地写道:“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和人一起“共欢乐”.他的意图已经流露:要把马当作人的同类来写.
马在战场上本是被迫冲腾蹿跃的,但作者却说它是“喜爱”并“追求”兵器的撞击声;马是受人摆布和约束的,但作者却指出它“知道克制”自己;马被驯服,这种驯服却被作者说成是一种“教育”.驯马在作者笔下变成了具有文明意识的生物.
同样,作者在说野马能够因为不受羁绊而“感觉自豪”,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不愿意“作战”,过着“和平生活”.总之,凡能够用写人的语言的地方,作者都力避使用动物学的语言;即便是本来并无“意识”的本能动作,作者都写成具有人一般意志的自觉行为.马被人性化了.
人性化仍不足以令人产生亲切感.作品字里行间还散逸着比人性化更能催动人心的气息,这就是人格化的描写.马具有“无畏的精神”,能在危急面前表现出“慷慨以赴”的凛然大义,具备“舍己从人”的风格,在险恶关头能“奋勇当先”.这一切,使得由性灵之物跃入“文明者”之列的马,再一次升华到了“崇高者”的境界.
塞万提斯着力刻画过堂吉诃德游侠骑士那匹晦气的老马,吴承恩悉心描写过唐高僧西天取经的白龙神马,拉伯雷不厌其烦地勾勒过巨人卡冈都亚的带传奇色彩的大牝马,李贺曾一口气写成表现迥异特征的《马诗》二十三首,许多游牧民族的诗人们也留下了无数歌颂马的优美赞词.他们或是描摹,或是臆想,或是刻画,或是塑造,或是礼赞,将马的形象存入了文学的宝库.那些马都与人紧密联系在一起,引起人们的喜爱,但是它们往往局限于某一感情、某一氛围、某一性格或某一人物精神.布封的马在这一点上与它们极为不同,这就是,他的马是与整个人类联系在一起的.当然,布封比之前人有其幸运条件,他处在现代科学起步、腾飞的时代,科学使人类对自身的认识更加全面、深刻,并引起人们对人类整体命运的关注,这个时代背景也为《马》打上了印记:布封赞美马,不仅赞其自然美、灵性美,而且还要赞其“人格”之美;布封将人类的美德赋予笔下的马,然而决不给它们加上人类的陋习与恶念;布封同情驯马的品格,然而却赞美野马的精神……
《马》里面,与其说含着人类对马的赞美,不如说透着马对人类的感化.
马,人类无言的朋友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杜甫为我们描写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传神地展现了马的强劲豪迈,让人有一种马鸣风萧萧之感.
马是大型哺乳动物,四肢强健,力大善跑,加上它的感觉器官发达,眼大位高,视野开阔,记忆力、判断力都很强,方向感也极准确,居六畜之首.给人的印象是憨厚、诚实、纯朴,又和人有方方面面的亲密关系,于是就有了许多佳名美誉:乌骓、赤兔、八骏、九逸、天马、宝马、汗血马、白龙马、千里马等,这些佳称,无不流露出人们对它的喜爱之情!
无论在游牧时期还是农耕文明中,马都是先民不可缺少的帮手,马就是生产力的标志.一直到近代社会农业尚未机械化之前,马几乎包办农村的一切繁重工作.时至今日,在我国的一些落后地区,马仍然是主要的生产力,被农民视为家庭中的重要成员.可以说,马推动了历史的车轮,功不可没.从秦兵马俑、汉铜马俑到唐三彩马,各个时代、各种质地、各种形态的马工艺品栩栩如生,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马以速度见长而成为古代交通工具最佳之选.汗血马,传说中的良马.它产于大宛,汗水从肩部流出,呈血色,一日之内可以跑千里路.“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人生如白驹过隙”等句都传神地展现了骏马疾驰的情形.至今,人们仍为它的速度而喝彩叫好:马在各种赛马节、赛马会上的速度使人颠狂,马在奥运会上表现的机敏和优雅令人倾倒.
马在古代也是建功立业的功臣,“马到成功”就是由此而来.秦始皇统一六国,马之功居其半,兵马俑可为一证.唐太宗连年征战,六骏战功显赫.成吉思汗的铁骑横扫欧亚两大洲时,让人们更深刻地认识到,没有任何动物像马这样深入地影响着人类的历史.可以说人与马所组成的骑兵部队是最具威慑力的军事力量,几千年的刀光剑影中马和人一起创造了历史.
正因为如此,马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成语、俗语记载了这一切:“老马识途”比喻有经验的人做事更有把握;“老骥伏枥”比喻人虽老壮志犹在;“千里驹”却是褒奖年青才俊的好词.文学艺术中也有它的身影,如臧克家的《老马》;历史故事中有王亥驯马、九方皋相马;唐代的韦偃,近代徐悲鸿等为之倾倒而作画;琵琶曲《十面埋伏》,二胡曲《赛马》都是为它谱写的赞歌.
时至今日,人们还要高声呼唤龙马精神……这一切无不说明,马和人类同生死,共荣辱,经历了数千年的风风雨雨,已成为我们人类无言的朋友、忠诚的伙伴!
第一次骑马
看着那一张张骑马的照片,我的思路不由得回到了1999年的那次暑假``````
1999年的某一天,我得知爷爷要出门办事.而且听说如果运气好的话还可以骑上一回马.我一听到骑马这个词,心里突然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便拉着爷爷说我要去,爷爷本来不想让我去的,但是由于受不住我的吵闹,便应了下来.
第二天,我和爷爷一起做上了飞机``````刚下飞机,我便迫不及待的拉着爷爷来到骑马场``````我怀着兴奋而又紧张的心情骑上了一匹大马,由于我是新手,上马后,身子一翻,坐是坐着了,可是不是坐在马背上,而是坐在了地上.如果不是旁边有很多人,我早就放声大哭了.我吸取上次教训,小心翼翼的骑了上去,这次终于成功了.可是还没坐稳,马突然跑了起来.我对这突发情况感到害怕,我大声叫:“救命”,可是没有一个人来,我只好抓住套住马的那条绳子,深怕会突然跌落马下.蓝蓝的云,青青的草再加上五颜六色千资百态的花朵,潺潺而过的小溪,这些景象仿佛形成了一幅美妙的画卷,而我就是其中的一个景点.就算齐白石在此,也难以画出这形象生动的画卷,就算李白,杜甫的诗也很难描绘出这美好的景象,就算贝多芬也难以奏出这美妙动听的音符.我被这美丽的景象深深吸引了.突然,我双手一松,只觉身子一震,我这才清醒,我赶紧抓住绳子,以免跌落马下.虽然这些景物都没变,但是我的心情却变了.原来紧张害怕的心情变成了满怀喜悦的心情,我骑着马儿朝终点飞奔而去,真正的成了这幅画的景点``````
新马说
征服我是人类最高贵的荣耀.我分享人类争战的辛劳和胜利的喜悦.我像我的主人一样,不惧艰难、知难而上,临危不惧、啸傲沙场.面对枪林弹雨,刀光剑影,永远都是那么意气高昂、永不退缩.这就是我——纵横驰骋的马.
我对主人忠心耿耿,从不会拒绝任何命令.我与主人一起跋山涉水,行走人生.比赛时、狩猎时、争战时……我的忠心就像石头中扎下的万年根,不怕任何危险,甚至不惜在战斗中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
记得在我年幼的时候,主人就很关心我,每天都会与我一起练习,他常常会说:“我要把你培养成千里马.”不过,主人不像别的人,不把我们马当动物看待.每当我气喘吁吁,在练习时不慎摔倒,主人就会像爱惜自己的孩子一样,抚慰我,照顾我.
可是爱马到了痴迷地步的主人家里并不富裕,家人又生了病,想来想去,主人只有把家中值钱的物品卖掉.这不,凶残的债主又来催债,主人说了好多好话也无济于事.债主一眼看到了我.他走过来,用财迷迷的眼神盯着我,说:“嗯!这匹马不错,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马,卖给我,债就免了.”尽管主人不情愿把我卖给他,可再看看家徒四壁的贫穷以及家人那孱弱的身体,只好忍痛割爱,含泪卖给了他.我心里不知什么滋味,两眼泪汪汪,主人也抚摸着我的头哭着说:“我一定要把你再买回来——不惜一切!”
到了债主家里,除了每天繁重的徭役,就是让我出去拉车挣钱,我每天累得精疲力竭.吃的还说得过去,可债主又与一个牛仔订了约,说要把我租给他参加赛马比赛,得了资金对半分.精疲力竭的我怎么能跑快,我肚子两侧除了羁绊,就是被马刺刺伤的痕迹.一个月下来,蹄子被马蹄上的钉子穿透,身上的伤痕也数不胜数.
两个月后,一年一度的赛马节到了,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到起点做准备.我身上挂满了金链条,但并不是装饰我,只是代表我更加不自由.比赛开始后,我奋力向前跑,可力不从心,疲惫迫使我停了下来.这对牛仔可是最大的耻辱.回到债主家里,我得到的是一顿毒打,遍体鳞伤.
在第二年的赛马会上,我同样跑了最后一名,这一次倒是我自己做主故意所为.在牛仔打我的一刹那,我把他掀了出去,硬硬地摔在地上.
不知我又挨了多少打,这时,主人闯进债主家里,用高价把我重新买了回去.主人盯着我遍体鳞伤的身体,眼泪不住地往下流,他的第一句话就是:“对不起!我亲爱的马……”
为了让主人把买我所借的钱还清,我决定再次参加赛马节,因为我深信我是一匹千里马,我有信心一马当先,赢得最后的胜利.同时我还要让债主和牛仔们看一看,友情是至高无上的,友情可以把所有的困难驱走.
现在,我脱掉了心理上的枷锁,自由快乐地生活,向着美好的前方飞奔……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919463.html
周涛散文:巩乃斯的马
没话找话就招人讨厌,话说得没意思就让人觉得无聊,还不如听吵架提神.吵架骂仗是需要激情的.
我发现,写文章的时候就象一匹套在轭具和辕木中的马,想到那片水草茂盛的地方去,却不能摆脱道路、更摆脱不了车夫的驾驭,所以走来走去,永远在这条枯燥的路面上.
我向往草地,但每次走到的,却总是马厩.
我一直对不爱马的人怀有一点偏见,认为那是由于生气不足和对美的感觉迟钝所造成的,而且这种缺陷难弥补.有时候读传记,看到有些了不起的人物以牛或骆驼自喻,就有点替他们惋惜,他们一定是没见过真正的马.
在我眼里,牛总是有点落后的象征的意思,一副安贫知命的样子,这大概是由于过分提倡“老黄牛”精神引起的生理反感.骆驼却是沙漠的怪胎,为了适应严酷的环境,把自己改造得那么丑陋畸形.至于毛驴,顶多是个黑色幽默派的小丑,难当大用.它们的特性和模样,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人类对动物的征服,生命对强者的屈服,所以我不喜欢.它们不是作为人类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有时候,看到小孩子鞭打牛,高大的骆驼在妇人面前下跪,发情的毛驴被缚在车套里龇牙大鸣,我心里便产生一种悲哀和怜悯.
那卧在盐车之下哀哀嘶鸣的骏马和诗人臧克家笔下的“老马”,不也是可悲的吗?但是不同.那可悲里含有一种不公,这一层含义在别的畜牲中是没有的.在南方,我也见到过矮小的马,样子有些滑稽,但那不是它的过错.既然桔树有自己的土壤,马当然有它的故乡了,自古好马生塞北,在伊犁,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之间的一种尤物,便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
那是1970年,我在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第一次触摸到了冷酷、丑恶、冰凉的生活实体,不正常的政治气候像潮闷险恶的黑云一样压在头顶上,使人压抑到不能忍受的地步.强度的体力劳动并不能打击我对生活的热爱,精神上的压抑却有可能摧毁我的信念.
终于,有一天夜晚,我和一个外号叫“蓝毛”的长着古希腊人脸型的上士一起爬起来,偷偷摸进马棚,解下两匹喉咙里滚动着咴咴低鸣的骏马,在冬夜旷野的雪地上奔驰开了. 天低云暗,雪地一片模糊,但是马不会跑进巩乃斯河里去.雪原右侧是巩乃斯河,形成了沿河的一道陡直的不规则的土壁;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跑,喷着鼻息,四蹄发出嚓嚓的有节奏的声音,最后大颠着狂奔起来.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打着唿哨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了泪水……
那两匹可爱的光背马,这时已在近处缓缓停住,低垂着脖,一副歉疚的想说“对不起”的神态,它们温柔的眼睛里仿佛充满了怜悯和抱怨,还有一点诧异,弄不懂我们这两个究竟是怎么了.我拍拍马的脖颈,抚摸一会儿它的鼻梁和嘴唇,它会意了,抖抖鬃毛像抖掉疑惑,跟着我们慢慢走回去.一路上,我们谈着马,闻着身后热烘烘的马汗味和四围里新鲜刺鼻的气息,觉得好像不是走在冬夜的雪原上.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在巩乃斯后来的那些日子里,观察马渐渐成了我的一种艺术享受.
我喜欢看一群马,那是一个马的家族在夏牧场上游移,散乱而有秩序,首领就是那里面一眼就望得出的种公马,它是马群的灵魂.作为这群马的首领当之无愧,因为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火焰般的光采;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般的尊严.
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群,通过追逐、撕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为了保证这群马的品种不至于退化,就不能搞“指定”,也不能看谁和种公马的关系好,也不能凭血缘关系接班.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会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生活单调;人与人互相警惕,唯恐失一言而遭灭顶之祸,心灵寂寞.只有一个乐趣,看马.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驰的诗韵,辽阔草原的油画,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暗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东倒西歪地俯身鞭打猛犬,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又给予了我!弄得我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还会在屋子里坐卧不宁,总想出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儿的马走过去了.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一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仿佛分散在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好家伙,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这不肯安分的牲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地在这原野上汇聚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成为一片喧叫、纷乱、快速移动的集团冲锋!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一下子变得老练了许多;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跌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马群消失,暴雨停歇,你再看不见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我把这几分钟间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尽……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恐怕也并不过分.屠格涅夫有一次在他的庄园里说托尔期泰“大概您在什么时候当过马”,因为托尔斯泰不仅爱马、写马,并且坚信“这匹马能思考并且是有感情的”.它们常和历史上的那些伟大的人物、民族的英雄一起被铸成铜像屹立在最醒目的地方.
过去我只认为,只有《静静的顿河》才是马的史诗;离开巩乃斯之后,我不这么看了.巩乃斯的马,这些古人称之为骐骥、称之为汗血马的英气勃勃的后裔们,日出而撒欢,日人而哀鸣,它们好像永远是这样散漫而又有所期待,这样原始而又有感知,这样不假雕饰而又优美,这样我行我素而又不会被世界所淘汰.成吉思汗的铁骑作为一个兵种已经消失,六根棍马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已被淘汰,但是马却不会被什么新玩艺儿取代,它有它的价值.
牛从挽车变为食用,仍然是实用物;毛驴和骆驼将会成为动物园里的展览品,因为它们只会越来越稀少;而马,车辆只是在实用意义上取代了它,解放了它,它从实用物进化为一种艺术品的时候恰恰开始了.
值得自豪的是我们中国有好马.从秦始皇的兵马俑、铜车马到唐太宗的六骏,从马踏飞燕的奇妙构想到大宛汗血马的美妙传说,从关云长的赤兔马到朱德总司令的长征坐骑……纵览马的历史,还会发现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彼此作用的相互发挥、彼此气质的相互补益,曾创造出多少叱咤风云的壮美形象?纵使有一天马终于脱离了征战这一辉煌事业,人们也随时会从军人的身上发现马的神韵和遗风的.我们有多少关于马的故事呵,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地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此马非凡马,
房星是本星;
向前敲瘦骨,
犹自带铜声.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了吧.
选自散文集《稀世之鸟》,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90年出版.
参考资料:http://www.tianshannet.com.cn/GB/channel8/37/1082/200605/18/237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