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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字什么时候称呼对方的姓,什么时候称呼名字?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4/30 12:12:52
英文名字什么时候称呼对方的姓,什么时候称呼名字?
好像我知道的各种伟人都是用姓来称呼的,我看过的很多动漫都是直接用名字来称呼.
你好!在爱问知识人那边找到一个回答,可以借鉴下:
1. 怎样称呼陌生人
为表示尊敬,对成年男性称sir(对两位以上的称gentlemen ),对中年以上的妇女称madam,对青年妇女称miss,也可用lady 或ladies 作为对女性的客气的称呼.年长者对青年小孩,可用young man, man, son, boy, kid等.
2. 怎样称呼长辈、 上级、或不十分熟悉的人
对成年男性用“Mr +姓氏”;对已婚妇女用“Mrs +姓氏(丈夫姓氏)”;对未婚妇女用“Miss +姓氏”;对婚姻状况不明的妇女或不喜欢别人用Miss /Mrs 相称呼的,用Ms.
3. 朋友之间怎样称呼
朋友之间常互以“名字”相称,以示亲密无间,如:Hi,Bill.(你好,比尔.)有时用名字的昵称,则显得更加亲密,如:Hi,Sue. (Sue 是Susan 的昵称).
4. 学生怎样称呼老师
对男老师称sir 或“Mr +姓氏”,对青年女老师称miss 或“Miss +姓氏”,对已婚女老师称“Mrs +姓氏”.顺便说一句,“Good morning,Teacher Wu.”之类的说法是不符合英美人的表达习惯的.
5. 亲人之间怎样称呼
儿女对父亲称father, dad,daddy, pa,poppa等;对母亲称mother, mum, mummy, mom,mommy, ma, mama等;父母对子女用my boy, my girl, children, kids, dear, my love, darling 或直呼其名,兄弟姐妹之间多直呼其名;夫妻之间常用(my)dear, (my )love, sweetie, honey, darling 等,或直呼其名.
英语国家人们相互间的称呼,和我国的习惯相差很大,值得我们研究一下,以免在交往接触中使用不当.
对于几个或更多的成年男子,可尊称他们为gentlemen,意为“先生们”.对于一位不知名的男子,可称为gentleman或sir,但不宜单独用mister这个字称呼他,因为这是小孩子或较低微的人的口吻.对于已知其姓氏的男子,可在他的姓(family name)前冠以Mr.,如Mr.Smith,但不要在他的名前冠以Mr.,如Mr.Jack.Mr.为Mister的略语,也读为/'misto/.用在姓前时,不要全部拼写出来.比如说Gregory Wood和Milo Weaver两个人.在初认识时可互称Mr.Weaver和Mr.Wood,在比较熟识后,可互称对方的名(first name),即Gregory(或Greg)和Milo.
按英语国家的习惯,妇女结婚后都使用丈夫的姓.一个已婚妇女的全名是以自己的first name加上丈夫的family name.比如说Jane Brown与Greg Wood结婚后,她便称为Jane Wood,而Jane Brown便成为她“未嫁时的名字”(maiden name),而很少使用.她在未嫁时被称为Miss Brown,嫁后便被称为Mrs.Wood. Mrs.读为/'misiz/,由来于mistress,但后者现有别的意思.不再当“夫人,太太”讲了.Mrs.从不脱离姓名单独使用;问别人的夫人好,说How is the miss is?是故作诙谐、不登大雅的.对于熟悉的人. Jane Brown不论婚前婚后都只称Jane就可以了.Jane和Greg在一起可称为the Woods,意为”伍德两口子”.由于妇女结婚后有改随夫姓的问题,故当一个女子说:“I would rather not change my name now.”她的意思是还不想结婚.一般情况下,夫妻互相以名字相称;互称darling、dear、dearie的也不少.还有夫称妻为honey或sweet heart的.在对第三者谈自己的丈夫或妻子时.视和第三者熟悉的程度,可以说Mr.Wood、(Mrs.Wood)、My husband(My wife)或Greg(Jane);前两种说法比较正式,用于较不熟悉的人.我们的“孩子他妈”、“小康他爸爸”这类说法在英语中是没有的,但某些地区(如美国某些地方)老年夫妻“跟着孩子称呼”.互相中叫Mom、Pop.此外.在某些阶层中称自己丈夫为my old man,称自己妻子为my old woman,也是有的.如果妻子对丈夫忽然严肃地叫Mr.Wood,或甚至说My dear Mr.Wood,这就说明她生气了,或者她要认真地谈清什么问题.气氛就比较紧张了.
父母常以爱称来叫自己的孩子,亲友互相称呼其孩子时也一样.这有如我国孩子的小名,但这种爱称是有规律的.如John—Johnny—Jack,William—Will—Bill,Robert—Bob,Ronald—Ron,Reginald——Reggie——Reg,Simon——Sim,Samuel——Sam,Margaret——Mag,Patricia——Pat,Judith——Judy,Elizabeth——Lizzy—Liz等等.美国前总统John Kennedy习称Jack,现总统James Carter自己署名Jimmy Carter,均属此.我国称别人的孩子为“小弟弟.小妹妹”,英语中无此习惯.孩子很小时,称父母为Daddy、Mummy,到稍大,改为Dad和Mum(Mom).再大时,也有改口叫Father、Mother的.过去有用Papa、Mama的,现在较少了.
同辈孩子间一般是互相直呼其名.并用爱称,不像我国,弟妹不能称兄姐之名,或互相在名下缀以“哥、姐、弟、妹”之类,更没有用号码来代替人名的.英语中的big brother只有“哥哥”的意思,不是说排行第一.把三哥、四嫂直译为third elder brother、fourth sister-in-law之类,即使是故意渲染本地风光、增加色彩,也并不可取.
孩子称呼别的孩子的父母.一般客气地称为Mr.Wood、Mrs.Wood等等.如很熟悉时,可学自己父母的样称呼Jane、Greg,尤其是孩子已长大而叔叔阿姨还不显得老时,更是如此.两家关系极密切,交往年代又较长远时,称Uncle Greg、Aunt Jane的可能性也存在.但对于长辈人通称为叔叔阿姨,不是英语国家的习惯.什么Uncle Policeman、Aunt Conductor,更是“莫名其妙”了.
美国有个习惯,就是年纪稍大的男子称年轻的男子为son,以表示亲切.这常见于长辈与晚辈,职务上高一级与低一级者(如军队里、铁路上等),以及老手与新手之间.有时不免有点“倚老卖老”的味道,但决无骂人之意,因为在英语国家.并不以当人家老子为占便宜.
最后,我国那种“王工程师”、“李书记”、“刘老师”的说法,不能直译成英语.只有医生以及有军衔的人,可以说Doctor Thurber,Colonel Bates等.此外,President Ford、Senator Wagner、Mayor Phillips、Professor Hood等,也常有这样说的,以示尊敬.
例如我们有一位美国教师,名叫William Atkins,不太熟悉时叫他Mr.Atkins,熟悉后叫他William或甚至于Bill.千万不要叫他Atkins,那是至少半个世纪以前英美富豪对待男仆的称谓.至于我们中国人,学生可以称老师为Comrade Wang、Comrade Liu等.老师对学生,在大学可以称Comrade…,在小学则可直呼其名.
另外,有一篇关于称呼的可能有点帮助http://hi.baidu.com/%CE%E4%CC%EF%E5%D0%D2%A3%D0%F9/blog/item/132057628f3f4cd8e7113a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