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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写一篇奥巴马传读后感 不要别的帖子的 一定要是新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4/27 19:00:49
帮写一篇奥巴马传读后感 不要别的帖子的 一定要是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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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传记于2009年1月出版,封面是我喜欢的大红色,给人以热情与希望之感.全书语言通俗、资料翔实,句子非常活泼,比喻令人捧腹但却绝对形象.读起来像一本小说,很生活化,像极奥巴马本人——温暖谦和,贴近民众,一经接触,便生发亲切.读完之后,奥巴马对自身的迷茫与思考、对人生目标的不懈追求,对幸福家庭的把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奥巴马,1961年出生于夏威夷,具有肯尼亚与美国血统,性格受生父影响较多,后天由母亲引导与自我修炼双重作用塑造而成.童年与母亲和继父在印尼度过,因继父对生活的妥协,母亲决计重新按照美国标准把他养大.小小孩童,每天早上4点钟便要起床,修习3个小时英文才去学校念书.10岁时回到美国,与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小学至大学阶段,均在美国“常春藤院校联盟”中度过.人很聪明,喜好运动,但没有明确生活目标,得过且过,成绩一直不好不坏.肤色和种族问题一直困扰着他,精神极度矛盾,中学时候甚至以吸食可卡因等毒品来逃避内心的冲突和折磨.
大学三年级时,由西方学院转学至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政治学.教授罗杰.博谢“让学生自己思考”的教书哲学给奥巴马以深远的影响.他开始明白:一个人的身份在出生时与种族有关,但身份不会也不可能只停留在开端.他渐渐体悟:世界很大,并不仅仅关乎自己.虽然他关于自身种族的迷茫和苦痛仍然萦绕于内心深处,但他开始认真而严肃的思考自己的人生.他开始大量阅读,不断思辨.2年时间里,奥巴马抵御着纽约眼花缭乱的各种诱惑,像个苦行僧一般不断修炼,智力得到极大提升.他终于确信:自己想在这个世界留下独特的印记,他决心做一个社区组织者,改善社会下层人民的生活.这个目标的树立一方面得益于母亲对他品格的塑造,另一方面,是他自我不断思考的结果,是高尚并且很难实现的.
关于人生的思索,是个很严肃的事情,没有人一出生便明白自己的方向.它需要不断询问自己的内心,不断地积累,不断地调整到自己坚信.中间会几经周折,如同炼狱,时间亦会相当漫长.我们每个人都曾经思索过这样的问题,只是很难有人坚持下去,最终放弃、麻木或者迷失.没有方向的生活如同大海航行缺失指向,只能横冲直撞、原地打转或随波逐流.奥巴马从1970年到1983年,方才从种族迷茫中解脱,找到自己的定位,我们有多少人认真给过自己一点时间去思考自己的生活和追求?死鱼才会随波逐流,放弃思考的人生,必定乏善可陈,一败涂地.
毕业后奥巴马留在了曼哈顿,在一家跨国公司任职,从最初的调研经理晋升到了金融作家.他有了自己的办公室,自己的秘书和自己的存款.在很多人眼里,他会在商界大有作为.有时候他会想象自己是一位大企业的首脑,大声发布着命令,踌躇满志地达成某种协议.每当这时,他会赶紧停止这种想象,并因为自己缺乏决心而内疚.
这就是真正成功人士的素质——具有明确的方向和目标,只听从内心真正的召唤,不会因任何外在诱惑而改变.有时候我们仿佛走在一条貌似成功的路上,但它却与我们追求的东西相去甚远.我们必须及时订正自己的方向,杜绝杂乱的幻想.唯此,理想之路才有可能一点点地在我们面前延展.
非凡的成就来源于对目标的执着坚持,奥巴马向世人证明了这一点.为了理想,奥巴马辞去了前景光明的工作,投身社区建设事业,不断遭遇着失败、误解和各种烦恼,不断迷茫又不断调整着自己.在事业第一个贵人杰瑞的帮助下,奥巴马终于克服了各种阻力、挫折以及多次失败的集会,组建了自己的核心组织团队,事业开始初露端倪,小有成效.但随着工作的推进,他反而觉得梦想越发显得遥不可及.人的私利思想经常无法克制,人们总在有利于自己的时候才会团结起来,这些与奥巴马利他主义的理想格格不入.他内心再次长起了自我怀疑的野草.
成长总是伴随着苦痛,这是一种很正常的感觉,在一般的传记里,很难看到如此真实亲切的心理表述.大多数人在追求理想的路上,思想会不断受到干扰,不断反复,有的人甚至在这样的情景面前选择放弃,着实令人扼腕.在事业发展的路上,我们如何面对那突如其来的思想袭击,如何抵御住它对内心的折磨和啃噬,如何真正辨明方向,确定下一步的行动,是这个阶段最关键的切入点.
奥巴马选择去哈佛法学院提高自己帮助别人的能力.独特的身份背景和经历,让他在哈佛与众不同,卓尔不群;明确的方向让他有动力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学习和研究中.付出自有回报.2年级的时候,他便当选为《哈佛法学评论》总编,成为创刊104年以来第一位黑人总编.这一职位的竞选给他上了生动的一课,让他学会了如何驾驭选举政治和众多的个人目标,他很好的协调能力总是能让他注意那些持有异己观念的人,而不是那些与自己观点相同的人.在生活中,大多数人与奥巴马相反,他们会排斥异己观念,不注意从中总结思考,提高自己.这一点来说,奥巴马的确与众不同.
哈佛毕业的奥巴马如鱼得水,从州参议员到国会参议员直至总统竞选成功.之间虽经多次挫折,但他均能从容面对,不再迷失.在此期间,因工作繁忙,无暇料理家事,家庭生活曾多次出现危机,但奥巴马明白自己要什么,他知道怎么把握住自己的幸福.他与妻子沟通,争取她的谅解和支持,他放下工作,腾出时间与妻女度假,甚至会因此放弃有利的政治露面机会.对于一个事业如日中天的男人来说,很难做到如此牺牲,但奥巴马却因此赢得了最安定的后方.事实证明,妻子米歇尔的自我牺牲与支持,对他事业上的帮助作用无与伦比.我们都应该从中汲取经验:事业与家庭从来就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二者并不相克.奥巴马与米歇尔的爱情虽平淡,却经得起岁月与磨难的考验.
时光易逝,生命短暂,我们没有时间可以耗费到琐事上,我们必须要努力严肃地把握自己,明确方向,善待生活,做好平衡.有句话说的好,成功的人未必幸福,幸福的人一定成功.从这个帅气、进取的奥巴马身上,从这个号召“变革”、激发希望的美国新总统身上,我们得到了最完美的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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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传记于2009年1月出版,封面是我喜欢的大红色,给人以热情与希望之感.全书语言通俗、资料翔实,句子非常活泼,比喻令人捧腹但却绝对形象.读起来像一本小说,很生活化,像极奥巴马本人——温暖谦和,贴近民众,一经接触,便生发亲切.读完之后,奥巴马对自身的迷茫与思考、对人生目标的不懈追求,对幸福家庭的把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奥巴马,1961年出生于夏威夷,具有

肯尼亚与美国血统,性格受生父影响较多,后天由母亲引导与自我修炼双重作用塑造而成.童年与母亲和继父在印尼度过,因继父对生活的妥协,母亲决计重新按照美国标准把他养大.小小孩童,每天早上4点钟便要起床,修习3个小时英文才去学校念书.10岁时回到美国,与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小学至大学阶段,均在美国“常春藤院校联盟”中度过.人很聪明,喜好运动,但没有明确生活目标,得过且过,成绩一直不好不坏.肤色和种族问题一直困扰着他,精神极度矛盾,中学时候甚至以吸食可卡因等毒品来逃避内心的冲突和折磨.

大学三年级时,由西方学院转学至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政治学.教授罗杰.博谢“让学生自己思考”的教书哲学给奥巴马以深远的影响.他开始明白:一个人的身份在出生时与种族有关,但身份不会也不可能只停留在开端.他渐渐体悟:世界很大,并不仅仅关乎自己.虽然他关于自身种族的迷茫和苦痛仍然萦绕于内心深处,但他开始认真而严肃的思考自己的人生.他开始大量阅读,不断思辨.2年时间里,奥巴马抵御着纽约眼花缭乱的各种诱惑,像个苦行僧一般不断修炼,智力得到极大提升.他终于确信:自己想在这个世界留下独特的印记,他决心做一个社区组织者,改善社会下层人民的生活.这个目标的树立一方面得益于母亲对他品格的塑造,另一方面,是他自我不断思考的结果,是高尚并且很难实现的.

关于人生的思索,是个很严肃的事情,没有人一出生便明白自己的方向.它需要不断询问自己的内心,不断地积累,不断地调整到自己坚信.中间会几经周折,如同炼狱,时间亦会相当漫长.我们每个人都曾经思索过这样的问题,只是很难有人坚持下去,最终放弃、麻木或者迷失.没有方向的生活如同大海航行缺失指向,只能横冲直撞、原地打转或随波逐流.奥巴马从1970年到1983年,方才从种族迷茫中解脱,找到自己的定位,我们有多少人认真给过自己一点时间去思考自己的生活和追求?死鱼才会随波逐流,放弃思考的人生,必定乏善可陈,一败涂地.

毕业后奥巴马留在了曼哈顿,在一家跨国公司任职,从最初的调研经理晋升到了金融作家.他有了自己的办公室,自己的秘书和自己的存款.在很多人眼里,他会在商界大有作为.有时候他会想象自己是一位大企业的首脑,大声发布着命令,踌躇满志地达成某种协议.每当这时,他会赶紧停止这种想象,并因为自己缺乏决心而内疚.

这就是真正成功人士的素质——具有明确的方向和目标,只听从内心真正的召唤,不会因任何外在诱惑而改变.有时候我们仿佛走在一条貌似成功的路上,但它却与我们追求的东西相去甚远.我们必须及时订正自己的方向,杜绝杂乱的幻想.唯此,理想之路才有可能一点点地在我们面前延展.

非凡的成就来源于对目标的执着坚持,奥巴马向世人证明了这一点.为了理想,奥巴马辞去了前景光明的工作,投身社区建设事业,不断遭遇着失败、误解和各种烦恼,不断迷茫又不断调整着自己.在事业第一个贵人杰瑞的帮助下,奥巴马终于克服了各种阻力、挫折以及多次失败的集会,组建了自己的核心组织团队,事业开始初露端倪,小有成效.但随着工作的推进,他反而觉得梦想越发显得遥不可及.人的私利思想经常无法克制,人们总在有利于自己的时候才会团结起来,这些与奥巴马利他主义的理想格格不入.他内心再次长起了自我怀疑的野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