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的情形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30 03:27:58
法的要素的法律规则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

这道题个人觉得选c,首先排除A是因为一到四都是假定的条件,排除D是因为行为模式从法理上讲是行为规范,分为指导性和禁止性两类,这是法条的分类,剩B 这里有一个逻辑,虽然结果为"失效"这种否定性结果,但是

什么叫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发出之后效力发生以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而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欲使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回与要约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 举个具体例子~

代位权:A欠B10万,B欠C20万,那到期(B、A的债都到期)B不能偿还债务,C可以问A要10万撤销权;A欠B30万,然后A有一套价值50万的房子,然后A为了躲避债务,把房子送给C.B发现以后,可以提

受要约人的承诺到达要约人后,要约人发出撤销要约通知;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吗?本人认为撤销在后,要约人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撤回要约不属于要约失

帮忙经济法题简述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四)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五)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六)股份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

剪切、粘贴、撤销、恢复的英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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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情形 的反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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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帖,剪切和撤销的英文是什么

粘贴:plaster剪切:cut撤销:undo

有关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人这概念是怎么理解的?

撤销权人必须是合同当事人之一,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合同的几种情况,只有满足要求的合同才是可撤销合同.例如: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就是可撤销合同之一,但当事人申请变更的,法院只能变更而不能撤销.撤销权人应该

论述题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是什么

可撤销婚姻是指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作出撤销该婚姻的决定.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

代位权属于一种债权保全方式,是指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已负迟延责任又怠于行使其对第三债务人的权利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我国1999年3月1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

为什么选A不选D?我的看法是这样的:(1)根据公约规定: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只要撤销通知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要

一,只要要约写明了承诺的期限,要约不可撤销.二,D项主要是“只要”两字用词不当,没有考虑到第十六条第二款的例外情况.《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6条规定:  (1)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发价得予撤销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区别?

要约撤回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取消要约要约撤销是要约生效后使要约归于消灭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A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B .因

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B.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技术已由他人公开,致使履行技术开发合同已经没有意义C.对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D.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当

撤销林权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你可以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令1996.10.16号颁布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http://hi.baidu.com/%B7%AE%C2%C9%CA%A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