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帮 > 综合 > 作业

英国的议会的权力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3/29 21:40:10
英国的议会的权力
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用在议会中所处的优势,扩大和巩固他们的统治权.他们以法律形式逐渐取消以君主为代表的贵族特权,并限制王权.
国家权力的中心在议会,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光荣革命”后,议会通过了《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从国王手中夺取了政治、法律、经济、军事等各方面的最高权力,议会的主要职权有立法权、财政权和对行政的监督权.另外,议会有赞成或拒绝征收新税和特别税的权力.从表面上看,议会通过的法案要经过国王批准,但这只是一种形式.(18世纪以来,英王从来没有否决过议会通过的法案.)
1689年通过的《权利法案》影响最为深远.一方面是从立法权、司法权、税收和军权等方面限制王权;另一方面,又将议会所拥有的“自由”和权力用法律的形式加以肯定.
《权利法案》内容
……灵俗两界贵族与众议员等……宣告:
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3.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
4.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5.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
6.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7.凡臣民系新教徒者,为防卫起见,得酌量情形,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置备武器.
8.议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9.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10.不应要求过多之保释金,亦不应强课过分之罚款,更不应滥施残酷非常之刑罚.
11.陪审官应予正式记名列表并陈报之,凡审理判国犯案件之陪审官应为自由世袭地领有人.
12.定罪前,特定人的一切让与及对罚金没收财产所作的一切承诺,皆属非法而无效.
13.为伸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议会应时常集会.
彼等(即灵俗两界贵族与众议员等)并主张、要求与坚持上开各条为彼等无可置疑之权利与自由;凡上开各条中有损人民之任何宣告、判决、行为或诉讼程序,今后断不应据之以为结论或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