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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德四国政体的比较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04/25 14:18:56
老师,我们有这样的一道表格题,我不知道写的是否正确,请您帮我检查一下。^_^谢谢老师。
解题思路: 好好参看以下表格,认真理解各国政体的特点!
解题过程:
国家元首德国是皇帝
元首有无实权:法国总统是三军统帅、可以任命内阁成员有实权
国家权力中心:德国在皇帝
最终答案: 必修1第三单元 英、美、法、德四国政体比较一览表 英国 美国 法国 德国 政体 名称 君主立宪制 总统共和制 总统共和制 君主立宪制 确立 1689权利法案颁布 1787联邦宪法颁布 1875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1871德意志帝国宪法 途径 1640~1688资产阶级革命 1775~1783美国独立战争 1789~1794法国资产阶级革命 1864~1871三次王朝战争 国家 元首 名称 英王 总统 总统 皇帝 产生 世袭 间接选举 由两院组成的国民议会选出 任期七年可连选连任 世袭 权力 英王是国家的象征 统而不治 总统是最高行政长官, 掌行政权。 国家元首、军队统帅 与内阁共同掌行政权 德意志帝皇帝拥有任免首相官员、召开解散国会、签署监督法律、统帅帝国军队 政府 首脑 首相 总统 总理 首相 产生 须从议会多数议席之政党中选出 间接选举 总统任命 皇帝任命 权力 内阁承担实际行政职责 (同国家元首) 与总统共同掌行政权,总统命令须经各部部长副署 首相主持对皇帝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议会 名称 贵族院、平民院 参议院、众议院 众议院、参议院 联邦议会、帝国议会 产生 贵族院世袭/平民院选举产生 议会议员由民选产生 参议院间接选举、众议院由普选产生 联邦议会由各邦代表组成,帝国议会由选举产生 权力 议会权至上 掌立法权 与总统共有创议法律之权 制定法律和预算权 国家结构 联邦制 联邦制 单一制 联邦制 内阁(政府)与议会的关系 英国议会对内阁通过不信任案,则内阁就要总辞职或者提请国王解散议会重新选举新议会,再行表决决定内阁去留 内阁由总统提名,不对议会负责 内阁部长由总统任命,总统和内阁共同对议会负责 内阁不对议会负责。只对皇帝负责。 国家元首与议会的关系 国王受到议会的限制,统而不治,议会权力至上 总统可以否决议会的议案,但议会2/3多数通过后可以直接生效 总统和议会共同创议法律,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可解散众议院。总统和内阁共同对议会负责。 皇帝有权解散和召开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