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帮 > 综合 > 作业

有谁能帮我解决这道经济法的题目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3/29 21:55:34
有谁能帮我解决这道经济法的题目
5、百佳商场规定其下属的百货、家电、食品等承包组对外开展业务可以使用百佳商场的名义和公章,但发生的债权债务概与商场无关.2000年11月2日.该商场家电组以百佳商场的名义,与远大空调厂签订一份购买空调的合同,合同约定由家电组自行提货,签约后3个月内一次付清货款,家电组在合同订立后的10天内向远大空调厂支付定金10万元(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同时约定违约方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11月5日,家电组按合同约定向远大空调厂支付了10万元定金.后来远大空调厂将该批空调以更高的价格转让给华贸商场,拒绝向家电组交货.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1)家电组以百佳商场的名义与远大空调厂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上述合同中买方的权利、义务应由谁享有、承担?为什么?
(3)家电组认为远大空调厂拒绝交货构成违约,要求远大空调厂双倍返还其定金,还要求其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1)家电组以百佳商场的名义与远大空调厂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有效.家电组属于百佳商场的内部机构,可以以百家商场的名义开展业务,且百佳商场已经授权家电组对外签约,家电组与百家商场形成代理与被代理的法律关系.家电组以百家公司名义,与远大空调厂签订的购销合约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满足合同必备的各项要素.因此,是有效合同.
(2)上述合同中买方的权利、义务应由谁享有、承担?为什么?
买方权利义务由百家商场享有承担.合同权利、义务应当由合同当事人享有、承担,百家公司是合同的当事人.百家商场规定的“发生的债权债务概与商场无关”,是百家商场与家电组的内部责任约定,不具有对外效力.
(3)家电组认为远大空调厂拒绝交货构成违约,要求远大空调厂双倍返还其定金,还要求其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家电组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据此,百家商场对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只能选择适用,而不能共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