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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创造性中的显著进步和实用性中积极效果在判断标准上是不是重复的,缺乏进步性的专利肯定没有实用性?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4/20 04:40:24
专利创造性中的显著进步和实用性中积极效果在判断标准上是不是重复的,缺乏进步性的专利肯定没有实用性?
不,比如一种产品和现有产品技术效果完全相同——没有显著进步,但是采用了完全不同的构思和技术手段——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那它也可以被授权,不一定存在实用性的问题,在这里和现有技术相同的技术效果,就属于“积极效果”.创造性和使用性的判断标准是不同的.
再问: 显著的进步的判断的第二条就是你说的:发明提供了一种技术构思不同的技术方案,其技术效果能够基本上达到现有技术的水平?实用性也认同这种情况属于有积极效果,是不是一个意思?
再答: 缺乏进步性的专利的申请也可以具有实用性,实用性是发明本身的属性,而进步性是靠和现有技术比较而得出的 至于六级说的审查步骤,只是出于节省人力的考虑,无论先申哪个,一个申请的可专利性的判断标准是一致的 这么说吧,一个申请,和现有技术完全一样,正好一模一样,当然没有进步性,但是只要实施出来发挥和那个现有技术一样的效果,就仍然具有实用性,所以说并不是“缺乏进步性的专利肯定没有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