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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革命、民权革命、民生革命与三民主义的关系是什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04/24 07:24:13
民族革命、民权革命、民生革命与三民主义的关系是什么?
三民主义(Three Principles of the People)
孙中山所倡导的民主革命纲领.由民族主义(Principles of Nationalism)、民权主义(Principles of Democracy)和民生主义(Principles of People's Livelihood)构成,简称“三民主义”.是中国国民党信奉的基本纲领.三民主义的发展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旧三民主义和新三民主义.它是中国人民的宝贵精神遗产.
三民主义反映了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社会基本矛盾,概括了客观历史进程提出的三大斗争任务.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孙中山在檀香山建立兴中会.这个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的最早的组织的入会誓词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建立合众政府”.誓词同《兴中会章程》中救亡图存、振兴中华的内容,成为民族主义和民权主义的简要表述.兴中会的纲领中第一次划时代地提出了民主共和国的要求.次年孙中山在广州起义流产而逃亡国外期间,认真研读了资产阶级社会政治学说,实地考察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始知徒致国家富强、民权发达如欧洲列强者,犹未能登斯民于极乐之乡也.是以欧洲志士,犹有社会革命之运动也.余欲为一劳永逸之计,乃采取民生主义,以与民族、民权问题同时解决,此三民主义之主张所由完成也”.通过后来的革命实践,三民主义得到丰富和发展.在同盟会的政纲中,三民主义被完整地表述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四句话.
民族主义是孙中山首先揭橥的战斗旗帜.它反映了近代中国社会错综复杂的民族矛盾——既有帝国主义同中华民族的矛盾,又有以满族贵族为首的清朝统治集团同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矛盾,而帝国主义和清朝统治集团正日益勾结起来.
民族主义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反满”.“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始终是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在清末的战斗口号.这不仅由于清王朝是一个由满族贵族“宰制于上”的封建专制政权,还因为它已经成为“洋人的朝廷”.“反满”口号所以具有广泛的动员意义,原因就在于此.避免中国被瓜分、共管的厄运,争取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是民族主义的另一主要内容.在《民报》发刊词中,孙中山把“外邦逼之”和“异种残之”并列为民族主义“殆不可须臾缓”的基本原因.“非革命无以救垂亡”,而革命必须“先倒满洲政府”,民族主义的反对帝国主义压迫的意义蕴涵于此.
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的核心.它反映了近代中国社会的又一个主要矛盾,即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民权主义的基本内容是:揭露和批判封建专制主义,指出封建的社会政治制度剥夺了人权,因而,决非“平等的国民所堪受”;必须经由“国民革命”的途径推翻封建帝制,代之以“民主立宪”的共和制度,结束“以千年专制之毒而不解”的严重状态.与这种“国体”的“变革”相适应,关于政体的擘划也构成民权主义的重要内容.
民生主义是孙中山的“社会革命”纲领,它希望解决的课题是中国的近代化,即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使中国由贫弱至富强;同时还包含着关怀劳动人民生活福利的内容,以及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溃疡的批判和由此产生的“对社会主义的同情”.孙中山把民生主义的主要内容归结为土地与资本两大问题.“平均地权”——“土地国有”是孙中山的土地方案.主要内容为“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归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孙中山认为这一方案的实施可以防止垄断,也能使“公家愈富”,从而促进“社会发达”.在有关资本的课题上,孙中山确认“实业主义为中国所必须”.他认为中国的近代化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实业计划》一书就是发展社会经济的宏伟蓝图.他把发展社会经济的途径归结为“节制资本”和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即将“不能委诸个人及有独占性质”的“大实业”(如铁路、电气和水利等)“皆归国有”,因为这既可“防资本家垄断之流弊”,又得以“合全国之资力”.民生主义实质上是最大限度发展资本主义的方案,虽然它涂上了主观社会主义的色彩.
三民主义存在着历史的局限,主要表现为缺乏明确的、彻底的反帝反封建内容.但是,它批判地承袭了农民战争和维新运动的积极内容,从西方借取了民主主义思想素材,成为中国近代社会中具有比较完全意义的民主革命纲领.三民主义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表达了人民群众争取独立、民主和富强的愿望,标志着旧民主主义革命在更完整意义上的开始,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产生过重大的积极作用.
当中国革命历程进入新民主主义阶段时,孙中山接受了中国共产党和国际无产阶级的帮助,“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在民族主义中突出了反帝的课题:“民族解放之斗争,对于多数之民众,其目标皆不外反帝国主义而已”;民权主义中进一步揭露了封建军阀、官僚的暴戾恣肆,对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制度作了某些批判,称道了“比较代议政体改良得多”的苏维埃国家“人民独裁政体”,重申了“主权在民”的原则;民生主义则强调了“耕者有其田”的观点,阐发了“使私有资本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的思想.新三民主义是旧三民主义的发展,反映了新的历史特点,表现了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在新的革命阶段的进步性,并成为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思想基础.
现在金门岛上著名的“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标语,与厦门对岸的“一国两制统一中国”标语遥遥相望.
三民主义要点
民族主义:反对列强的侵略,打倒与帝国主义相勾结之军阀,求得国内各民族之平等,承认民族自决权. 民权主义:实行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民主政治,而防止欧美现行制度之流弊,人民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政权)以管理政府,政府则有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治权)以治理国家.其核心观念强调直接民权与权能区分,亦即政府拥有治权,人民则拥有政权. 民生主义:其最重要之原则有两个,一为平均地权(实行耕者有其田),二为节制资本(私人不能操纵国民生计).
三民主义之民族主义
刘宗正批评孙中山有“大汉沙文主义”的思想,例如:“就历史上说,我们四万万汉族是从那一条路走来的呢?也是自帝国主义一条路走来的.我们的祖宗从前常用政治力去侵略弱小民族”(民族主义第四讲)、“中国自秦汉而后,都是一个民族造成一个国家”(民族主义第一讲)、“就中国的民族说,总数是四万万人,当中参杂的不过是几百万蒙古人,百多万满洲人,百几十万回教之突厥人.外来的总数不过一千万余人.所以就大多数说 ,四万万中国可以说完全是汉人.同一血统、同一语言文字,同一宗教、同一习惯,完全是一个民族.”(民族主义第一讲)、“中国四万万人是亚洲世界主义,一定要先讲民族主义,所谓欲平天下者先治其国.把从前失去了的民族主义从新恢复起来,更要从而发扬光大之,然后再去谈世界主义,乃有实际.”(民族主义第四讲)[1]
孙中山讲民族主义时,严厉批判马尔萨斯《人口论》[2],他说中国不是人口过剩,而是人口没有增加,“我们中国人口在已往一百年没有加多.以后一百年,若没有振作之法,当然难得加多.……环看世界各国的情形,在美国增多十倍,俄国增多四倍,英国、日本增多三倍……我们中国却仍然如故,或者甚至于减少.”“我们民族被世界各国人口增加的压迫,不久就要灭亡,这是显然可见的事.”[3].
三民主义之民权主义
权能区分
孙中山又常以诸葛亮与阿斗的故事说明“权能区分”的重要性[4][5],“欧美现在实行民权,人民所持的态度,总是反抗政府,根本原因就是由于权和能照我所发明没有分开.中国要不蹈欧美的覆辙,应该要照我所发明的学理,要把权和能划分清楚.人民分开了权与能,才不致反对政府,政府才可以望发展.”[6].这些理论的问题点在于孙中山混淆了欧美国家人民的权利(rights),政府的权力(authority),与施政的能力或才能(political ability),殊不知欧美的“阿斗”其实“权”与“能”都有,随时有“能”,行使其“权”,以更换不适任的“诸葛亮”.最早指出孙文思想这个病理的是日本学者美浓部达吉,后来他的学生宫泽俊义在一九三七年出版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评析》一书中指出,“现在欧美各民主国家,人民不但拥有孙文所称的政权,同时有治权,政权与治权并不是两种不同的东西,他所称的治权是人民的权力的本质,政权则是人民行使权力的方法.”[7]
西方对三权的集中已非常害怕,孙文却只怕不是“万能政府”.他认为可以用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来防止万能政府变成独裁政府.罢免、创制、复决等权利是理论可行,实际上不易实行的.若是罢免的条件订的很苛,则等于没有罢免权,如果订得很宽松,则时时在罢免,民代惶惶不可终日,根本无法专心行使立法权.[8].
国民大会
孙文发明权能区分,一方面设国民大会为政权机关,一方面设五院为治权机关,偏偏在五院之上又设立总统理治权,如此一来,孙文对共产制度下的人民民主集中制又只引用了一半.这种情况下,国民大会变得很复杂,国民大会若是完全按共产制度来实行,运作的程序,优点和缺点很清楚.但是,在国民大会外另社总统,情况就复杂了.本来,五院是直接归国民大会管理监督,现在不然,五院分工合作,其上设总统,总统又不具权力指挥五院,只能调停.……一九四六年的政治协商时,张君劢拿出三权宪法,要求国民大会无形化,其权力只剩选举、罢免总统、副总统,修改宪法,复决立法院所提的宪法修正案…等等.然而,这些权力除选、罢免总统和副总统之外,其他的权力又都受到种种限制,所以,国民大会到底是甚么,我实在不清楚.[9]
五权分立
孙文采取三权,确认为不好,自己再加上考试、监察两权,成五权,更重要的是,孙文不采取西方“性恶论”的思想,却采取“性善论”,让五权分工合作,造就一个万能政府,把以性恶哲学为基础的法律、政治价值观,一变成以性善为基础的宪政思想,这种转变是何等的巨大,整个宪政的架构和运作不同,甚至目标也不同.[10]
考试制度
考试院行使考试权,但考用不能合一,因为它没有行政权.甚至,连到考多少人都不晓得.所以,后来就陈仓暗渡,在行政院下设人事行政局,当时设立这机构是黑机关,所以就用《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加以合法化,但临时条款废除以后,人事行政局又成为黑机关,政府又将它放在《国安三法》中夹带过关[11].
监察制度
台湾宪法专家李鸿禧指出“国父孙文发明了监察制度,将属于立法权中的弹劾权分离出来,另外成立监察院.在国外,弹劾权是国会两院制的国家才具有的,由下议院提出弹劾,上议院来审判.但是在我国:当监察院提出弹劾后,却没有国会可以审判,结果就将它放到司法院,在其下设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由监察院提起弹劾,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审判,这是违背法学、政治学学理的笑话.弹劾是追究政治责任,不是追究法律责任.谁才能追究政治责任呢?一定是民意代表.所以,将监察院改成目前的准司法机关已是大笑话,因为有权追究公务员政治责任的人,一定是人民以及他们所选的民意代表,但现在监察院不是民意代表,居然能代表民意来追究行政机关人员的责任,这些人何德何能?而且司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里的成员又是轮调、派任的法官担任,这些人又不是民意代表,他们又何德何能来审判公务人员是否有行政责任?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所以,我认为台湾未来在司法改革上重新规划,整个司法问题才能有比较好的解决”[12].
三民主义之民生主义
在涨价归公方面,孙中山以为“地主如果以多报少,他一定怕政府要照价收买,吃地价的亏;如果以少报多,他又怕政府要照价抽税,吃重税的亏.在利害两方面互相比较,他一定不情愿多报,也不情愿少报,要定一个折中的价值,把实在的市价报告到政府.”[13]此一理论的问题在于如果地主永远不卖土地,没有买卖的行为,涨价归公便无从实施.孙中山的“涨价归公”理念是来自于美国经济学家亨利·乔治于1879年出版的《进步与贫困》(Progress and Poverty):“人人都有使用土地的平等权利,正如人人都有呼吸空气的平等权利一样.”,张五常认为亨利·乔治的“涨价归公”理论是“闭门造车”,对经济学一窍不通.
节制私人资本,发达国家资本,台湾早期大量的国营事业,如:台盐、台肥、台铁、烟酒公卖局、邮局、中华电信等企业赚取大量的费用但是服务品质也不见提升,原因就是没有竞争,自从开放民营竞争以后品质才略有改善.
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本具有浓烈的社会主义色彩,例如他在民生主义第二讲便提到“...民生主义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就是社会主义.所以我们对于共产主义,不但不能说是和民生主义相冲突,并且是一个好朋友,主张民生主义的人应该要细心去研究的.”“共产主义既是民生主义的好朋友,为什么国民党员要去反对共产党员呢?这个原因,或者是由于共产党员也有不明白共产主义为何物,而尝有反对三民主义之言论,所以激成国民党之反感.但是这种无知妄作的党员,不得归咎于全党及其党中之主义,只可说是他们个人的行为.所以我们决不能够以共产党员个人不好的行为,便拿他们来做标准去反对共产党.”但因国民党政府迁台之后,力行反共产主义、反社会主义的国家政策,虽然打著是发扬、拥护三民主义的旗号,对其中左倾的部份,采取模糊带过的方式,使民生主义真正的精神,反而更显得模糊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