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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7宪法(1787年宪法)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04/29 00:58:48

世人关注的美国总统大选终于落下帷幕,奥巴马获胜,成为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位黑人总统。奥巴马在竞选时发表文章说,如果他当选为总统,将在16个月内从伊拉克撤军。据1787年宪法规定,拥有对伊拉克宣战权的是
A.总统 B.国会 C.联邦法院 D.参议院及内阁
请老师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解题思路: 您好,本题主要考查对于1787年宪法内容的了解,宪法规定1、国会实行两院制;2、参议院、众议院的选举规则;3、立法权归于国会,法律的实施经总统批准;4、国会拥有宣战权;5、参议院对总统任命权、缔结条约的审批权。答案选 国会.
解题过程:
答案B
最终答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