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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劳务报酬所得计算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4/30 11:22:16
初级经济法,劳务报酬所得计算
2、大学教授刘某举办一次讲学活动,取得收入60000元.根据规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元.
A、12200 B、12400 C、14400 D、16000
选b
劳务报酬按照先扣除,然后按金额比照税率计算求得
劳务收入小于4000元/次的,扣除800元;对于劳务收入大于4000元/次的,扣除20%;
扣除后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以“扣除后金额*20%”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扣除后金额在2万至5万元之间的,以“扣除后金额*30%-2000”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扣除后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以“扣除后金额*40%-7000”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其中2000,7000为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60000*0.8=48000,48000在20000到50000之间,
个人所得税=48000*30%-2000=1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