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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值与电费的问题如果A企业的部份住宿楼租给另一家公司B使用,只有一个变压器,但租赁的那一撞住宿楼另装电表,也就是说可以计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10 01:20:03
产值与电费的问题
如果A企业的部份住宿楼租给另一家公司B使用,只有一个变压器,但租赁的那一撞住宿楼另装电表,也就是说可以计算用电度数.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可以由A企业开发票给B来减少A的能耗?因为能耗和产值有着联系.
另一方面,如果生活区和作业区的电度数可以分别测量计算,那作为企业不能将生活区的发票认证抵扣,那产值是不是也可以按照作业区的电度数成比例而不是和全厂的电度数相联系呢?
可以这样理解.
一方面,由A企业开发票给B来减少A的能耗;另一方面,区分应税项目(生产)和非应税项目(职工宿舍).
再问: 假如说一年耗电20万度,20万元,其中生产12万度,生活区耗电8万度,因只有一个变压器,生活区只靠单独的电表计算。不考虑增值税问题,做账时:借:制造费用-电费 12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8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万元
假如说一度电最低生产产值为50元,而该厂一年的产值为800万元。
因此,税务局可不可以要求企业补足不够的200万产值所产生的税款?企业能否以账务上的处理与税务局进行辩解?
再答: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因为生活区有单独的电表,能计算出生活区实际用电量。而供电部门对企业供电,不会区分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每个月按照实际供电量给企业开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在核算时,肯定要考虑增值税问题,在开始增值税区分清楚了,后面的也不存在问题,也就是说,收到供电部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先全额抵扣,然后将生活用电部分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同时调整制造费用,这样就能清楚区分生产实际的用电量,这样,税务局只要稍微懂财务的人一看就明白,不会去关注企业的产值与耗用电量是否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