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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一般违法的行为?什么是主刑、附加刑?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4/30 05:57:22
什么是一般违法的行为?什么是主刑、附加刑?
一般违法包括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是刑事违法.
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对犯罪行为,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犯罪分子应实行刑事处罚,这在人们心目中已经得到公认.而对一般违法行为,人们往往容易忽视,总是认为其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没有触犯刑罚,所以不必承担法律责任.其实不然,只要是违法行为,都要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违法行为,虽然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但同样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损害,所以应受到相应处罚: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制裁.况且,有些一般违法行为如不及时给予处罚、惩戒,还可能发展为犯罪,从而带来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只要你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就是违法行为,是就是“广义的罪行法定原则”
主要有以下几种
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违宪行为.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以下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附加刑,指刑法规定,除主刑之外的刑罚.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 四) 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