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函数写在类定义之外是要注意什么?举例说明?
成员函数能否在类定义中?写在在类中有什么要求?
类体外定义成员函数有什么意义?
如果把一个类中的成员函数写在类的声明中,有什么意义
定义一个类时,除了数据成员外,是不是一定要定义一个成员函数,
一个类的对象是另一个类的成员函数如何定义.这样对吗
类成员变量和实例成员变量分别指什么有什么区别(举例说明)?
成员函数可以在类中定义吗?
类的成员函数定义出问题,求大神解决!
定义了一个类A又定义了类B,类B的成员函数的定义用到了类A的函数和变量,要怎么写
定义钟表类clock,要求:(1)定义私有成员变量2,定义成员函数3,定义有参数的构造函4、编写主函数并测试
函数的平移要注意什么?请举例说明,要具体详细一点的.
类的成员函数的参数是另一个类的指针,但那个类之后才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