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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今日说法的5篇500字的感想~快啊、、、、、、、、、、、、、、、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4/19 20:06:47
2010年8月今日说法的5篇500字的感想~快啊、、、、、、、、、、、、、、、
每天晚上6:30多,中央电视四台就回播放“今日说法”这个节目,虽然他每天只有十多分钟,但内容丰富,耐人寻味,常常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 今天播出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否合格?》这个话题,深深把我吸引住了. 一个叫小兵的17岁男孩,他几次因考试分数低,怕父母毒打而离家出走,每次都是公安人员把他送回家.他对记者说:“一拿到考试分数,我就想到回家一定挨顿打,所以每次就偷偷离开.” 浙江侦破了一组犯罪团伙,大的16岁,小的12岁,他们都是学习成绩差,怕挨父母毒打,就离家出走或有的父母离婚没人管他们,他们各自就走向犯罪的道路,两年内作案100多起.当闪亮的手铐戴在他们的手上时,各个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其实,我们也有自尊心,也需要别人的尊重.犯罪儿童的父母不知道孩子的要求,更不懂得孩子的自尊心.这些家长就没有想到这样做只能是孩子对前途失去信心,导致他们离家出走,加深与父母的恨. 我们虽小,但也知道人与人之间都应互相尊重.如果家长树立了正确的教育观念,那可以挽回多少悔恨的岁月呀!
今日说法(7月4日)
今天看了《今日说法》对翼城县县长、县委书记武保安卖官案的报道,心情久久难以平静.武保安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卖官,上任仅8个月疯狂聚敛财富数百万.对于影响如此恶劣,情节如此严重的贪官仅仅判处有期徒刑15年(部分来历不明家产退还,可能期间还会因为“表现良好”减短刑期),似乎太温柔.相对矿井工人不一定能兑现的一二十万的死亡赔偿,可以看出人命还是有贵贱之分.
我不禁想起“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老话.看来当官的利润比做什么生意来的都大,为什么一个小小的县官都这么不得了呢?站在法庭上的武保安及其妻子王临风有很多“心得体会”.王临风说:“当书记与当县长就是不一样”.3年县长任期,武保安受贿不过十数万,而当了县委书记后,8个月即敛财500多万元.我们不难看出,在某些地方,一把手权力集中到了何等地步,按权分赃的潜规则已何等分明.“我和武收钱收得都有点害怕,可是没办法”.武保安的老婆王临风退休后主要干两件事,一是打麻将,二是到银行存款.从2003年下半年以来,她频繁进出附近的储蓄所,有时两天存一次,有时一天存两三笔,次数之多、数额之大,都令人咋舌.让人无比郁闷的是,社会呼声甚高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哪里?像武保安这样的官场富豪不断涌现,已直戳官员财产监督软肋,建立完善官员财产监控体系却一直是空谈.
欲刹住卖官腐败歪风,笔者倒有一个馊主意:与其让贪官卖官而中饱私囊,倒不如将卖官合法化,公开化,把卖官收入上缴国库或各级财政,然后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造福社会和人民.当然,这只是玩笑.社会主义的中国岂能如此乱搞?
最后,让我们重温马克思的经典论述:“如果有50%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任意横行甚至无视绞首的危险.”卖官是无本生意,其利润何止300%?卖官者岂能不疯狂?
社会就像一个大家庭,大家都相互联系着,既和睦,又温馨.
故事发生在新疆,一个中国女生在新疆留学.在这个女生放学回家路上,一个陌生男子持刀抢劫这位女生,还意图强暴.就在这时候,维吾尔族三兄弟路经此地,声称要解救这位女生.这时,劫匪用刀划来划去,想把他们吓走.这时,维吾尔三兄弟中的老三把这位女留学生推到身后,喊道:“她是我妹妹,不可以伤害她!”此时在场的两兄弟甚至劫匪都呆住了,劫匪用刀对住老三,说道:“维族人怎么可能有汉族妹妹呢?”说完,一刀刺向老三.此时,老三倒下了,劫匪以为杀了人,便逃之夭夭了.维族其中两兄弟见其景,把劫匪逮住后,送到警局.
中国女留学生得救了,但见义勇为的维吾尔族三兄弟的老三却已躺在一片血液中.
维吾尔族三兄弟中的老三为了救人,声称是那为女留学生的哥哥,咋听下去,是多么荒谬啊!一个维吾尔人怎么会有汉族妹妹呢?世间自有真情在,世间总有见义勇为的人,而这些人帮的却都是素不相识,社会大家庭就是这样温馨,和谐.
五十六个民族分布在全国各地,可一颗中国的赤子之心却似乎都联系在一起,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竟可以用自己的生命来解救一个陌生人.正所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啊!”
这个故事表面上看是一个见义勇为的事件,可如果深一层想,是民族之间的心连心,是世间的真情,是民族的赤子之心啊!
晓楠是一个15岁的活泼女孩,自尊心极强.初三下半年有一天她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妈妈被超市员工怀疑偷了超市的东西,他们一起来到超市对面的派出所.在派出所里,妈妈被一个女警官和超市员工搜身.当妈妈出来后,发现女儿也正被一个超市员工搜身.
专家分析,只有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的侦察人员才有权利对嫌疑人搜身.其他任何人都无权.超市员工的这种做法是极为错误的.
事后,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被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为创伤性应激精神障碍.医生分析说是因为一些创伤事件使精神受到损害.通过鉴定,与被超市搜身有直接因果关系.
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影响了学习,而且没能参加中考.她成绩很好且非常要强.
妈妈想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判定此事影响了孩子一生,判超市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超市不服,认为此病一年即可治愈,主张只赔偿一年的平均工资.
专家分析,心灵创伤会伴随一个人一生.精神抚慰金不同于医疗费,应有法官酌情裁量.
对于超市被偷的问题,他们应自己购置防盗设备.
.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老羞成怒,用匕首将期中一人刺死……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我认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们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