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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拍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4/27 18:10:35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康健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布,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这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康健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五色的长节的藕.在藕的家乡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濯再濯,所以这样洁白了.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品味的珍品,这是清晨的图画里的重要题材.假若满涂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濯得这样洁白了,才挑进城里来.他们想要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便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且人人了.这种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直要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的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便要供在大一点的水果铺子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腿,便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
因为想起藕,又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它本身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这样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呢.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去捞来的.像这样的取求很便,当然能得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几瓶装瓶的西湖莼菜,他送给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了.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的: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便萦着系着不能割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着罢了.若无所牵系,更何所恋?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所以便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1.文章题目是“藕与莼菜”,但文章开头却写卖藕人和藕市,这样是否有悖常理?为什么?
2.文章首段对卖藕人和藕市的描写好在哪里?
3.“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通于家家户户了”一句体现了藕在故乡具有什么特点?
4.莼菜也是江南水乡的土产,古人诗文中常常把它与鲈鱼并称,而“莼鲈之思”便成了“————”的典故?
5.作者怀念故乡,因此写下本文.读完文章之后,你认为作者真正怀念故乡什么?
1.符合常理.因为这样写出藕市的热闹和清甘,然后再写莼菜,这样使文章结构更加紧凑,并用藕与莼菜对比来写出故乡的怀恋与美.
2.好在作者运用了人物的神态,相貌描写,是故乡的人们更加朴实;还有的就是作者加入了自己的感情描写,是故乡就像是一幅优美的图画,美丽、纯朴.
3.具有纯洁、珍贵的特点,是家乡的人喜爱的一种食物.
4.对故乡深深思念
5.怀念故乡的家人、朋友以及故乡那不可比拟的淳朴、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