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合伙出资成立合伙企业a, 甲以房屋出资,乙丙以货币出资, 该房属于谁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13:13:44
60万元由甲乙丙丁四个人比例分摊.甲承担责任是因为负债是在他退伙前发生的,丁承担责任是因为合伙法规定新入伙的入伙人要对之前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按照一比一的比例,所以他们应该每个人出15万元清偿.个
甲乙丙三人拟共同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该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B.经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入可以货币、实物、劳务、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作价出资C.经合伙协议约
1.总共的资金:10+12+15=37张:10*(3.7/37*100%)=1万李:12*(3.7/37*100%)=1.2万王:15*(3.7/37*100%)=1.5万2.设要调X人,依题意得,(
(1)赵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在本题中,乙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1、10+12+15=37张先生、李先生、王先生分别应得3.7×10/37=1万元,3.7×12/37=1.2万元,3.7×15/37=1.5万元.2、收费比=(20×5):(10×7):(5×6)=
恩,可以找下专业的人士,做下具体分析,我给你个建议,先让全职做的说说想法,然后你们两个再商量商量,看看能不能接受,一定要找好会计,记好帐,其实你可以想想多给全职做的点好处就是给你们的生意的好处,大家都
甲利润x乙y丙zx=4.8/(10+6+8)*10Y=4.8/(10+6+8)*6Z=4.8/(10+6+8)*8
简介(一)的概念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在法律上,有两种含义,一是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即合伙合同;二是作为经营实体,即作为合伙合同
1、不正确.新入伙的合伙人应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不正确.退伙后的合伙人应承担退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有效.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的给予除名退伙.5、不可以.
(1)约定由李某执行合伙事务是否可以?约定的分配比例是否合法?合法.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推举一人或数人作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约定的分配比例合法.合伙人可以自己约定利润分配比例.(2)李某做假帐
(1)有效.因为合伙企业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的内部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A公司.(2)不成立,因为普通合伙人应该对退伙前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如果丁向A公司偿还了全部债务,丁可以向甲乙丙戊追
1,不符合法律规定,丙作为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纠正为甲乙为有限合伙人,丙为普通合伙人.2,丙可以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人,但其身份必须是普通合伙人.3,该合伙企业欠银行的债务应当先由企业的财产清
(1)不合法.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2)有限合伙人,也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人.(3)合伙企业债务,先有是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债券,不足的有甲乙丙丁承担.合伙企业债务是连带责任合伙人的共同连带
实物使用权.以实物出资的,实物所有权必须移交给合伙企业才算出资完成,使用权不能用于出资.其他三个都没问题.
27÷(1.5×2÷6)=27÷0.5=54(本)再问:为什么这样做?放心,我待会就选你。再答:因为有一个公式:钱数除以给钱数乘以2再除以6就等于本数。
依题意可知:三人出一样多钱买练习本,按理三人应得买的练习本总数的平均数,而实际上是甲比丙少15本,乙和丙的一样多,则乙和丙都比甲多得了15本,要各得的练习本是平均数,则乙和丙各须将比甲多得的15本拿出
(1)答案:C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3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5)(6)不成立,法律规定新入伙和已退伙的人都还是要承担债务责任,
1)答:按照出资比例分别获利:陈卫分得2.5万、赵敏分得3万、李刚2.0万.2)答:陈卫比李刚多出6.67%
老大出了总数的1/3÷(1+1/3)=1/4老二出了总数的1/2÷(1+1/2)=1/3老三出了总数的1/4÷(1+1/4)=1/5所以老四出了总数的1﹣1/4﹣1/3﹣1/5=13/60由题老四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