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为过去做判决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7 23:57:56
陪审团制度源于英国,属于英美法系的特殊制度.所有的大陆法系的国家都不存在陪审团制度.世界上分为两大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都是曾经被英国殖民的国家,主要包括英国、美国、香港、新加坡等英联
选B啊,统一全罗马的法律是必需的,不仅是罗马,上任何一个统治阶级都会统一全国的法律,当然这些是要自己对政权有利的.这和秦始皇书同文,度同制,车同轨,行同伦是一个道理,这样就大大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
依本判,人民币2000万元之利息(或港币等值货币)从2012年7月1日起付至结清日止,利率为月息4%.原文利息恐怕错了吧?应当是月息千分之四.再问:是年利率按月支付么?再答:不可能吧,法官判错了,如果
所有的法官除了最高级别的都是judge在美国九个最高法官是9justices.其中justiceRoberts是cheif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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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刚”看中国的法制.他的威力究竟多大?1、在出事后一小时内上中央台露面并道歉,恐怕保定市长也没这本事.2、儿子在撞死人后本应拘押,但现在竟以精神鉴定及心理治疗为由,在保定某医院逍遥.3、死者哥哥拒绝接
egrettodo(遗憾,相当于I'msorry)
1、原则上法不溯及既往;2、裁判只能针对已然的事实.
分词作定语时有下面几个特点:1)现在分词表示主动意义,过去分词一般表示被动含意.2)现在分词表示正在进行,过去分词表示状态或做完(完成)的事.
就法官称呼而言,英国是MyLord,美国是YourHonor,主要是基于不同的历史原因形成的,早期的英国法律大多由王室制定,通过各地的领主或国王派出的巡回审判官执行,对老百姓而言,他们就是“MyLor
法院判决:judicialdecision/courtdecision两种都可以
“五听”“三刺”是从周朝开始的古代几种审判方式(你看下法制史方面的书,里边讲的比较详细,下面简单说一下:)五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辞听是“观其出言,不直则烦”即观察当事人的语言表达,理屈者则
2thefirstthingthatattractedhisattentionwasabigvasefilledwithbeautifulroses.3shedidn'twanttoseehimfor
案发现场情况:一条腿没有了,笼板上都是血.羽毛松散着,好象它曾与它的敌人挣扎了许久犯罪嫌疑人:那只花白的猫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可能性:它对那只鸟很感兴趣,时常凝望,且猫喜欢吃鸟.①案发前的表现:那只花白猫
makethepublicopinionforthelightchargethatthecourtdecla-red
sentence是法官作出的,名词动词都有.法官:“isentenceyoutodeath”verdict是陪审团作出的法官问:“jury,haveyoureachedyourverdicts?”co
之所以选B而不是A是因为后面“从而使地方上的社会秩序都被宣布无效”这个都被宣布无效很关键,如果没有罗马法,那地方就各自为政了,那帝国怎么巩固得来?LZ想想是不是这样理解?
D.九刑1
法律对未来作规定,是指法律一般约束的是法律制定之后的法律行为,一般对之前的行为没有法律拘束力,就是强调的是一个溯及力的问题.法官为过去做判决,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不告不理的,所以既然审案作出判决肯定是已